办理使用伪造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案件操作流程有严格的规定:
1、受案。2、审查、核实和信息比对。3、受理案件,出具受案登记表和回执单。4、存档。5、录入套牌系统,制作《协查通知书》。6、撤销使用套牌发生的违法信息。7、申请换发机动车牌证。
该网友反映的红色斯巴鲁森林人汽车应持《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到交警支队交通科登记,登记后到所在大队受理。报案人需向报案大队提供以下证明、凭证:
1、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说明;
2、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3、载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基本情况的书面报案材料,包括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
4、被套牌车辆前部和后部的外观照片。
受理大队审查、核实和信息比对后,出具《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或者《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到交警支队撤销使用套牌发生的违法信息,待该机动车所有违章处理完毕后,机动车所有人持受理案件单位出具的《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及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到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二七区郑平路车务科办理换发机动车牌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