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惠济区实验幼儿园上学,学校最近通知让交下学期学费,下学期总共是5个月零4天,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学校发错信息了,最后到学校核实了下,说是孩子下学期一直上到7月31号,我无语了!
大家都知道7月份是最热的一个月,从小学到大学没有那个学校不放假,我想问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热天孩子去上学不是去受罪吗?
2012年9月3日到2013年2月2日的托费交了5个月,但是学校1月25日就放假了,问保教主任说是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算,不足一个月托费按一个月算。也就是说这一周的可不会给你退,也不会给你在上了。
下个学期缴费5个月零4天,四天还收,我很不解的问了他们主任,谁知他们说按规定4天该收半个月的,只收了四天已经是惠民了。
问及下学期上到7月31日怎么不符合规定,他们说他们按规定放假,但是多收的是暑假班,按规定暑假班是按托费的1.3倍收取的,他们提前收了没有按1.3倍收取已经又是惠民了,要不想上暑假班了可以交四个半月的学费,但到时想再上就要收1.3倍的费用了。难道教育局给学校的是这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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