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领导:
我是住在本市区金水河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的居民,经常沿金水河畔办事、散步。常常在穿越嵩山路到马路对面时,因川流不息的车辆,感到心惊胆战,生怕哪天遇到交通事故,恐怕到那时,则悔之晚矣。我身边的不少同志,也有同感。为了来往行人的方便和安全,为了郑州市容的美观,我特向贵单位提出如下建议,请予以考虑:
请市交通委在金水河与嵩山路交叉口建造一座东西方向的人行彩虹桥,不知可否?请予以答复。
鉴于嵩山路系我市的主要景观路之一,我考虑该桥的建造费用,将来可从彩虹桥的广告费用中收回。
建议人:本市居民 那凤玲
手机号: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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