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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超化镇周岗村分房子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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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08:57: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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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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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属郑煤集团伟业煤矿采矿区,新密市超化新区周岗新村09年开建安置房660套,涉及周岗村1-7组全体村民,2012年10月房子基本完工,2012年12月由于房源不够所以计划第二批安置的周岗村4组,5组150户村民没能参加1-7组的集体捡号分房,因此房源有部分剩余,13年1月7日周岗村委召集150户中的部分村民在村委将剩余的房源抢占一空,150户中未能“抢得房子”的村民找村委讨要说法,村委解释说剩余的房源是照顾急需用房子的村民的,并强调没有“抢房、占房”一说,试问如果是照顾急需用房子的村民为什么不让150户中急需用房子的人知道这回事?1月7日当天这150户中很多根本就不知道分房子,更谈不上谁会知道这房子是照顾急需用房子村民的,那些知道“抢到”房子的村民又是如何被通知到村委的?同时村委说急需要房子的还可以报给村里,再由村里统一兼顾,可是截至1月14日在1月7日“抢到”房子的村民全部办理完新房安置手续,也没有见村里给未能分到房子而且急需用房子的村民任何说法。试问村务公开、村民自制体现在了哪?剩余房源的分配完全属于暗箱操作。分房子同时又催着这一百多户村民签订旧房包赔协议,表面上也说不强制签订协议,可事实上只有签订协议之后才能拿到沉陷区的租赁费,请问上级政府这样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村里解释剩余未分到房子的村民的原有房子不属于当下的煤矿开采区所以不用担心,未来安置房还要盖,而且会很好的征求群众意见如何盖...而且21号楼根本没有参加抽签,而买下21号楼的是支书的弟弟,有人解释说20号楼房间不规整没有人要,所以他买下了,请问这是否合理吗?
试问几年后房子盖成房价成本上涨村民现在签订包赔协议是否有失公平,村里也说到时候会有相应政策,可是盖房子不公开,分房子不公开让村民如何相信“有相应政策”这几个字,何况政绩只是一任政府的政绩,房子却是一辈人的心血,请上级政府认真详细调查给急需用房而未能分到房子的村民一个交代,给对于分房一事毫不知情的村民一个交代,给等待着未来若干年后的新安置房的村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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