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根官,我住在郑州管城区紫荆山棕榈小区19号楼1单元207室,我窗前的楼层是空的,属于商品房顶楼,但19号楼1单元208的邻居在商房楼顶上修建了非法建筑物,经投诉执法局的人员也来过拍过照,物业部的人员也来看过,对方的门始终关着,不搭理。我们之前也找他们协商过,他说那地方也不是我们的,无权利过问,靠近他家门口,他有权力建筑。他们这样做挡住我们的阳光,而且也没有经过物业的同志。《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之前到规划局反映过,得六个月,大年初三邻居家早上九点多又开始建筑,噪音不断,实在做的过分,希望有关部门,能处理。 这个事情从2012年的十月份就开始发生了,到现在也没解决,对方在2012年12月之前只是建栏杆,之后越来越扩大范围。 我的手机号是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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