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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率也太差了吧?要等一年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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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09:42:4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3-9-4 15:33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金水区郑花路59号居易国际广场5号楼业主,现在向您局反应一个问题,我们5号居民楼上2层平台开饭店,人员混乱,卫生环境恶劣,而且使用的煤气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我居住在此非常担心我们的安全,这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做工作,仍然没有改善,我曾向金水区执法局等部门反应,但直今无人来管,所以特向您局反映,希望您们能够重视这个事情,帮我们解决实际困难。
以下是工商局检查内容: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利用居民住宅开设酒店公寓”问题我单位已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我局接到网友《强烈反应居民楼开饭店》的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证该区域内有百味香滋补烩面馆、温馨快餐、川妹子小吃、鲁豫飘香汤面手工水饺、丫头小香厨、武汉热干面、川香园新面通、兄弟水饺、张伟面馆、马记米线混沌馆红太阳餐馆、荀氏家庭水饺12家饭店,上述饭店均没有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环保手续以及营业执照等。依照郑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郑证照联【2010】1号文件“《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第三条的要求,我局已将上述12家饭店抄报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该单位依照郑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郑证照联【2010】1号文件“《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第五条第(十七)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的餐饮服务、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规定,由该单位依法处理。
    建议网友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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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3-29 16:16:2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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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0:17:38 |只看该作者
请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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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9 11:38: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同样问题我们已经在相关帖子中回复,请您及时查看。thread-112564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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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5-28 14:04:52 |只看该作者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这个问题关键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取缔无证无照吗?能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吗?很是疑惑。
我的理解是工商部门具有主要查处职责,其他许可部门在职权范围查处违法行为。可是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应当取缔,不是处罚为目的,为何往其他部门推。工商部门不能拿一个规范自己的郑证照联【2010】1号文件来取代规章的规定,逃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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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6 12:04:44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叙述的以上问题,是由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卫生及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请您详细咨询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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