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女方应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您已生育一孩,目前上环是安全、有效、可靠的避孕措施,这无论是对育龄夫妻的身心健康还是对夫妻生活质量,以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都是最佳的选择。如您所述患有宫颈炎,可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鉴定,开具不宜上环证明。程序:填写医学鉴定申请表,所居住村(社区)、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携带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疗机构相关检查单,到市(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查鉴定,出具不宜上环证明,可以暂缓上环,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经过治疗待身体条件允许后,建议您选择一种适合您的长效节育措施,这样能有效减少意外妊娠对您身体造成的伤害。
祝您身体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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