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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郑房产也是按照转让所得20%征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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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6 10:23: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地方税务局

处理时间

2013-3-11 09:44

您好,相关负责人,新郑市商品房交易是按照转让所得20%征税吗?如果不是,按照政策具体征收哪些税种?请解释下

此信息来自: 新郑住建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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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6 15:28:56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关于你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1、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相关税收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未出台新的税收法规之前,仍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
2、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正确理解:
查账征收方式:以实际成交价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核定征收方式:适用前提是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按照1%核定征收个税,同时保证其他税种计税价格保持一致。
3、个人转让二手房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如有不明白的问题请打569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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