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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车位占用费,由业主大会决定。”由于安联11公里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阶段物业收费标准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请您查看您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请携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新郑市物价检查所联系(0371-62672069).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
新郑市发改委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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