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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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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社区住改商现象严重,严重扰民,居民意见极大,无人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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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1:56:5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3-4-23 10:05

我住的曼哈顿社区现充斥着大量小公司,品流复杂,制造噪音垃圾,占用电梯和楼道,投诉无门,物业和社区明确表示过没给任何公司开过文件让他们注册,还有公司拿到营业执照,为什么郑州工商局这么不作为,郑州住改商现象如此严重,没人重视,我们国家住改商有很多条例说明,郑州的完全不符合规则,一定要我们为这事去北京上访才有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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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1 11:51: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曼哈顿社区中所办公司何处办来的正规的执照 ”问题,我分局注册科已受理,网友如对相关公司营业执照有疑问,请拨打注册科投诉举报电话:63935522 ; 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
     噪音扰民问题,建议向执法局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eoaegis  在2013-4-3 17:46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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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2 16:33: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曼哈顿社区中所办公司何处办来的正规的执照 ”问题,我分局注册科受理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居民楼里开公司扰民,我们工商局在对这样的公司进行审批时肯定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正是由于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所以200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就要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无论是新公司注册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变更地址,我们对公司地址的要求都是严格按照以上的规定要求办理的。网友如对相关公司营业执照有疑问,请拨打注册科投诉举报电话:63935522 ; 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
    对于网友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我们的执法人员也进行了劝阻。建议您向执法局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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