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荥阳市京城办康砦村民,反映京城办工会主席付红伟不秉公执政,落实政策变调,漠视群众怨屈,置若罔闻、搪塞、推诿、敷衍不作为,纵容包庇勾结村委骨干,利用职权之便入股钢厂谋取私利。现变本加厉借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东风,歪曲党的方针政策,勾结村委骨干欺瞒群众,趁机开发谋利,榨取群众仅有的生存保障。我们全体村民在此泣血祈求,希望政府还百姓一个亮丽的蓝天! 荥阳市京城办康砦群众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见怪不怪,我们小老百姓看到、听到中央各项政策欢欣鼓舞,文件一道一道下发,走到我们京城办康砦变通搁浅。我们群众深知政府领导工作繁忙事务众多,在您百忙之中还要打扰请您包涵。荥阳市京城区办事处康砦村民在万般无奈解决无望的情况下,这几天多次到信访局反映情况,都被京城办领导们糊弄、欺骗、推脱,根本不秉公办理。 太多的不公,太多的不平,拿起笔杆无从下手,我们带着满腔的愤怒、遇到太多的不公,想对廉洁公正的领导您说,我们康砦属于城中村改造,也将步入城镇化生活,群众也得到些实惠,同时许多的严重不公也接重而来,干部群众不能一视同仁,几年来的拆迁,出让土地,建设开发用地,以租代征占用土地,和多年村中重大资金资产去向不明等引起的群众纠纷。某些村官明目张胆以集体土地作交易低价让出,大吃回扣。某村干部与建筑商暗箱操作超占土地,牟取暴利。村中资产巧设名目,套取大额资金。更有甚者,集体资产变相占为己有。大量的资金外流,久借不追,私吞为己。黑钱吃尽,明利照捞,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权力之下,一户一宅褪变为一人一宅还不满意,外加在外亲戚一人一宅,还不知足,再加假名子套取,真是煞费苦心贪占村集体资金资产,侵占剥夺着其他村民利益损公肥私,不顾道德良心熏心硬是强占。无论村干部如何腐败,无论群众怎样反映,某些基层官员相互包庇无人追责,队长、会计、保管年年齐全,工资、奖金、补助都有。旧村改造房屋拆迁空头白话,房屋分配更是猫腻四起,村官村霸与建筑商相互勾结暗箱操作以集体的土地做交易谋取巨额资金回扣。如近日群众联名集体上访,要求彻查荥阳市福泽家园经适房开发霸占的康北近50亩土地,如何在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合法抢占,京城办、村委会置之不理。是谁的利益在驱动不法的嚣张气焰,至今没有眉目。和更多百姓遭遇各种各样不公平待遇从不间断。干群关系灼热化,群众情绪气愤高涨怒火燃烧动荡不稳。无论村集体资金、资产挥霍损失何等成度从不追责,造成恶性循环。从主管领导的一次次任命,一次次代理,一次次的变相选举,不说自明:什么拉票贿选、拉帮结派、暗箱操作、家族势力、威胁利用完全演绎的淋漓尽致,村官村霸团伙势力固若金汤。可悲的是哥弟轮番出任村干部,更可笑的上下领导大力推荐不讲道德、不讲人品、吃喝嫖赌、坑蒙诈骗、恶名昭著、耍蛮施暴的地皮做村干部。这样的村干部们,大权在握,霸气十足,土皇帝一个,旧的不公肯定不理,更不会追责,新的贪占倍增,乱批条子乱盖章,大捞特捞,越演越劣。村规民约无从谈起,群众怨声载道,叫苦不迭。这样的村干部;这样的村代表不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而是真正站在羊群之中的饿狼。 执法为公,执政为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人民服务,等等这些,贴满大街小巷,为啥有些官员明知有过不敢公正处理,为啥有的基层官员明知有恶不敢追责。难道这些只是糊弄群众的官话吗?难道只是走过场的响应政策的忽悠话吗?我们弱民常谈,公平不可能,只要求基本公平,我们不奢求将贪占之徒绳之以法,我们只希望扶正压邪,强悍吃肉、弱民喝汤能过生活就行,就这微薄的祈求都无能实现。 市委领导呀!我们怨民有千言万语、万语千言想说,中央富民政策深的民心,反腐倡廉金罗密布,国家体制不断完善,上观中央政策,下盼落实群众。换届选举刚刚结束,中央富民政策好,可在我们这里,因村干部和京城办工会主席付红伟关系密切,村官、村霸、家族势力、还有编织着利益团体的黑网早已根深蒂很难打破。村官有权有钱,又有帮派势力,拉票贿选,暗箱操作,再加打击报复、群众惧怕,更有京城办付红伟不作为,私拉乱扯辱骂群众,包庇纵容,官官相护何以得民心稳定,安居乐业。 一帮恶势力人扬言:有权有钱有后台,谁再有意见搭了,只要两三个代表签字其他算球。更狠毒的话,刺头儿三里庄砸进去俩,可怕啊可怕!厉害呀厉害。管管吧!管管吧!我们小老百姓冒着打击报复之心来反映,上级领导给我们找条能活的路吧。 拆迁仍在继续,陷阱越陷越深,不知情的群众还在受蒙骗,许诺的种种不过是白日空话无稽之谈。当官的在吃肉,百姓仅有的是残檐破瓦,名声凄凄。 群众啊觉悟吧,喝血的魔鬼永远不会顾及你的死活,温顺的羔羊只会任人宰割。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我们坚信只要群众一条心,紧握自己的权益,抗争到底,康砦会更加和谐,生活会更加富裕安定。
第一页分地决意书时间1982年9月13号,参加人员:王书记、侯百杰、李永正、周丙辰,东队:汪信、文青,西队:张建、陈平,北队:大杰、张关于公社砖厂问题1.公社砖厂占地未用部分,归北队使用。2.公社砖厂回收地,扣除四十亩作为北队修水利补偿,永远归北队。3.公社砖厂回收地超过四十亩一后的回收部分,归北队和西队所有,东队不参加分配。4.大队回收地归东队使用,(大队砖厂)西队北队不在参加分配。5.公社砖厂所给康寨村的所有福利,归三个队享受。6.北队将大台弯的地洞给东队代东沟,西队将场南地代沟底下洞给东队,西队将汪家坟和西沟调给北队,调换土地数,东队从乔家坟划给西队等量土地。7.关于土地调整的说明,关于所种的超季节作物一律10月20号前收完,所种的菜一律在9月20号前收完,包括社员所种外队的荒地等,如到其不收的,分给那队那队犁。 第二页8.东队用菜园寨处多调给西队地四亩,北队用荒地不动,从好地中调给西队地陆亩柒分,从调地之日起互补交缠。9.此决意从1982年9月13号生效。任何人不能反毁。当事人东队:汪 信 汪文青 西队:张建 陈平 北队:张大杰 张乐见证人李永正 周丙辰 王天章 许秋枝 公社:王书记 侯百杰 金枝 (请比对原文矫正) 82.9月13号历史依据,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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