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我单位于2013年4月2日收到网友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
1.登记申请书;
2.转让方与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对比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依照具体情况提交买卖契约、互换协议、遗赠公证书等其中 的 一种);
5.完税凭证;
6.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7.房屋分户平面图;
8.其他必要条件。
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让的需夫妻双方到场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还应提交市保障办的审批表和缴纳差价款的凭证。遗赠方式转让房屋的,还应提交赠与人的死亡证明。
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房屋和土地的登记是分开的,房管局只负责房屋登记。
联系人:周俊杰 联系方式:13*******29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