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之前的集体户口迁移到房子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人员倒还态度还可以,但有几点不明白,请郑州公安解释:
1、办理户籍迁移的“民警”未穿警服,两个工作人员穿的都是变装,未佩戴证件。之前去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事时那里的民警都是穿警服,佩戴证件的。
2、办理完毕要求收取6元钱费用,不解?询问:公安部不是通知取消收取户口簿工本费了吗?回答:首次办理需要缴纳户口本工本费用。zwgk/2012-12/24/content_2297241.htm
3、无奈交钱,索要收据,回答:没有。询问能否写个便条,回答:不行。把钱放进自己兜里。
请问郑州公安,公安部的规定在郑州是不是不需执行,民警收费是不是能够不给予收据,把钱放进自己兜里。
由于小民户籍归其管理,害怕以后办事给俺穿小鞋,对其暂不曝光,只是心中不解,请您给予解释,如果我的理解有误,我当发帖道歉!
补充内容 (2013-4-3 19:01):
在我前面办事的市民办完后也交钱了,也未出具任何收据,“民警”也是把钱放兜里了,可不理解,难道这个地方办任何事情都要给办事人员小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