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政府在新县城搬迁过程中,征用郑庵镇徐庄村土地1650亩左右,当时县政府说给2.8万元/亩,时至今日人均才发4000元左右,据群众讲村务支出4000元左右,余款和其它款项一概没有!请问县委县政府几个问题?一:征用土地1650亩土地款应该是:1650亩x2.8万元/亩=4620万元,(徐庄900多口人已发款+村务用款按8000x900=按800万元算)减去已发和用的800万元,余款3820万元在哪里?二:土地补偿款:(根据中牟县国土局2009.5.21关于中牟县最低土地补偿标准的答复:每亩2万。)1650亩x2万元=3300万元,此款有没有?如果说是有,此款在哪里?三: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2004年11月3日国土资发(2004)238号,安置补助费: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徐庄这么好的(能排能灌)土地就按年均亩2000元计算:1650亩x(2000元x4倍)=1320万元,此款是否应该有!如果说有,此款在哪里?四:徐庄村民土地被征用后的近十年来,县委县政府知道他们靠什么生存的吗?无地农民你们考虑过他们的死活吗?把他们的土地征用以后就完了吗!
综上所述:三项款(土地款、补偿款、安置费:3820+3300+1320=8440万元,是0.8个亿啊!下落不明竟能长达近十年之久!这么大个天文数字说明什么吗?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就是借用也该给还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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