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828|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医院管理混乱,导致病人过早离世,给家属及老人一个说法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22:09: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3-6-7 17:47

尊敬的卫生局有关领导:您们好!
      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向您们反映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11号楼二楼)管理混乱,护士在没有医生医嘱的情况下,擅自给病人进食,导致病人过早的离开人世,家属多次与医院交涉,当时小候大夫说,一定会给我们一个交待,至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没有找出是哪个护士擅自喂的饭。我恳求有关领导找出是哪位护士给病人喂的饭,给病人家属及老人一个说法。并且在3月5日——14日住院期间,家属短短的半小时探视时间,看到医院里管理混乱,举证如下:
1)3月5日10时由120救护车从建设路护送病人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大夫收取1200元的救护车费用,既不给发票,又没有打白条,家属质问,大夫说不给发票、也不打白条,都是这样的。家属不敢多说,病人在他们手中,也只有无可奈何,医院120车漫天要价,这是省级顶级医院啊!!!黑呀黑!!
2)重症监护室的病人都是非常严重的病人,为什么大夫要几换,家属不知道找哪个大夫了解病情,主管医生一会让找许大夫、一会让找侯大夫、一会又让找黄大夫。家属打电话问大夫病情,大夫极不高兴地说:都向你们这样问,我都不要看病了。一个医生及一个护士要管好几个病人,严重违反了卫生部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七条规定:“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
3)护士护理较差:病人病情较重,一会儿给病人盖一根床单,一会儿给病人盖一床被子,猛力地给病人掀被子,好人也要给感冒发烧的。家属在短短的探视时间内提出质疑。
4)3月3日--4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名知名教授先后给病人会诊过,只是肺气肿引起心梗,首先应将肺部治好就可缓解心脏的负担,年龄大了,不可能全面修复。
5)在3月12日中午护士在没有医生医嘱的情况下,擅自打电话让保安通知家属买针管、送饭,下午1点半左右一次给病人进食400ML。病人完全胃肠外营养引起肝功能下降及肠道内菌群失调,导致病人胃肠急剧膨胀。13日早上医生通知家属病人病情严重,过不了今晚,13日晚上12点后进行经多次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3点半喊冤离开人世!!护士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护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恳求领导找出害人的罪魁祸首,给家属及老人公正的说法!!!
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救护单位,他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患者的生死。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由此可见治疗与护理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不把人的生命当回事的护理人员为什么会存在???强烈恳求政府部门严惩这种违法乱纪行为。还死者一个公平,给家属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正义!!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23#
发表于 2013-6-7 17:27: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二七区卫生局在接到投诉后,联系责令郑大一附院医务处妥善处理,该纠纷已于2012年底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第二十二号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2、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郑州市医调委申请解决;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22#
发表于 2013-6-7 10:58:32 |只看该作者
诸位网友好,该事件与2012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经做过处理,此案件已经办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21#
发表于 2013-6-7 10:57:26 |只看该作者
诸位网友好,该事件与2012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经做过处理,此案件已经办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20#
发表于 2013-5-16 09:51:56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第二十二号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2、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郑州市医调委申请解决;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七区卫生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责令郑大一附院医务处妥善处理,该纠纷已于2012年底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9#
发表于 2012-4-17 21:08:56 |只看该作者
护理的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目前暂不能执行)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长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主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8#
发表于 2012-4-16 21:02:17 |只看该作者
死者家属先后请郑大一附院两名著名专家会诊过,家属为了将病人送到更先进的医疗设施医院医治,给予极高的信任,把病人完完全全地交给了医院,医院且收这么高的费用。然而事与愿违,没想到是来送死的。郑大一附院重症监护室至今没有查到擅自喂饭的护士,这更加证明医院管理混乱到极点。坚决要给死者家属讨还公道,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这是合理合法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7#
发表于 2012-4-16 10:40:56 |只看该作者
作为省级顶级医院,应该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家属吧病人交给了医院,收这么高的费用,患者给予了很高的期望。出现这种结果实在让人心寒。难道医院就是这样“救死扶伤”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6#
发表于 2012-4-15 10:44:04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死者家属讨还公道,医院的护士应该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5#
发表于 2012-4-13 08:55:30 |只看该作者
重症监护室应该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家属吧病人交给了医院,收这么高的费用,管理却是低等管理,医院不能光收钱不管理,用几个护工充当护士,服务态度恶劣,没有一点的护理知识,把病人当做动物似的。医院应该高度重视起来,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死者在天之灵也会有感知的。
    医院已经见怪不怪,每天针对太多的病人,人已经麻木了,没有一点点的良心和医德了,医生收入这么的高,吃的都是病人啊!!!可悲啊!可恶啊!人最起码良心都被狗吃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4#
发表于 2012-4-13 08:43:33 |只看该作者
医院管理太混乱了,以后谁还敢去郑大一附院了,省级顶级医院就是这样的管理水平,令人叹息。坚决支持死者家属的要求,找出害人的罪魁祸首,给家属及老人公正的说法!!!医院的护士应该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3#
发表于 2012-4-12 14:44: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请您与中原网新闻中心联系 67655002 记者李恒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2#
发表于 2012-4-10 21:13:44 |只看该作者
医院重症监护根本达不到国家的标准要求,严重违反了卫生部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七条规定:“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病人送进来不是来治病而是再送死呀 !!!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管医生及护士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应负直接的责任!!坚决要求医院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点评

man  郑大一附院的重症监护室根本达不到标准要求,病人送来等于送死。坚决拥护死者家属的合理要求,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发表于 2012-4-14 17:58
阳光青年  医院重症监护室,存在医护人员与病人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像,是这家医院管理混乱的突出表现!!!谁还敢来这里看病啊!!!  发表于 2012-4-11 16:5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1#
发表于 2012-4-9 21:03:59 |只看该作者
病人来郑大一附院前,能吃、能喝、能说的,可以查询先前的检查记录。住进郑大一附院一直发烧,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护士护理太差,导致病人病情一天一天的加重。病人来郑大一附院主要是该院两名国家级著名教授都给病人会诊过,所以转到该院治疗,没有想到是来送死来了。教授亲自打电话给主管医生说过病人的病情,为什么郑大一附院重症监护室的主管医生在自己没有能力治疗的情况下,不请教授来会诊治疗呢??为什么呢???

点评

仁慈背后  医院硬件设施就没有达标,好人送来也会死的,送到重症监护室的病人没有一个出来的,出来的也是治不了让回家等死,黑呀黑!已经没有医德了。  发表于 2012-4-15 10:43
小季通  做错了事要求得死者家属原谅,主动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  发表于 2012-4-10 21:37
小季通  著名教授已介入,为什么主管医生不去请教教授呢?自己的水平有限,不能拿病人做实验呀,  发表于 2012-4-10 21:34
阳光青年  大家都以为有名的医院,可以治愈病,这可是大错特错,关键的要看是哪个大夫,哪位教授了,!!!  发表于 2012-4-10 12:32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0#
发表于 2012-4-9 20:25:40 |只看该作者
重症监护室应该有严格管理制度,省级顶级医院还不如小医院的管理,太混乱了,应该给家属一个交代!!短短的半小时,家属就发现如此混乱,家属不在的情况下,护士可不知怎么对待病人呢,医院的护士应该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点评

小季通  坚决支持家属讨还公道!! 坚决支持家属讨还公道!!  发表于 2012-4-10 21:32
小季通  坚决支持家属讨还公道!!医院的护士应该给死者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发表于 2012-4-10 21:32
阳光青年  大医院管理混乱,是多么可怕的事啊!以后谁还敢来这里就医啊!!!  发表于 2012-4-10 12:41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9#
发表于 2012-4-9 20:20:24 |只看该作者
医院120车也太黑了,怎么吃病人的钱啊!!!

点评

敢作敢为  太黑了, 医院大夫收取1200元钱的高额费用,医院应坚决严肃处理这种行为!  发表于 2012-4-16 08:32
仁慈背后  医院大夫收取1200元钱的高额费用,也太吃人了吧,大夫的医德都没有了,开始吃起病人了  发表于 2012-4-15 10:33
小季通  省级顶级医院大夫怎么还收黑钱!!!令人可悲,医院是怎么管理的,光要钱不要脸了!!  发表于 2012-4-10 21:31
阳光青年  这种行为,太让人们心寒了!!!  发表于 2012-4-10 12:44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8#
发表于 2012-4-7 19:40:09 |只看该作者
医生口口声声说,我们是重症病人,那为什么没有按照规定重症护理呢???12日护士让家属买针管、送饭,我们一点多才将饭送过去,而护理记录上记着护士12点及1点分两次给病人喂饭了,饭从何来?又是喂的什么饭?这令人质疑,这完全证明护理记录有不实之处,请有关领导严肃查处伪造篡改护理记录有关人员,给死者家属讨要一个说法。

点评

仁慈背后  医院应该积极安抚死者家属,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应该杀一儆百,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让老百姓能看起病,能放心地来看病,  发表于 2012-4-15 10:31
小季通  护士也太尽责了吧,在什么利益的驱使下?也没有遗嘱,家属饭也没有送来,护士难道自己去买来的饭吗?还是借别人的饭吃呢?还是。。。  发表于 2012-4-10 21:29
阳光青年  这个护士在作假记录!!1点多送去的饭,怎么12点就喂过一次了呢??是否拿别人的饭喂了??那更充分说明了管理上的混乱!!  发表于 2012-4-8 14:23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9:4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