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单位接到投诉后,立即责成派驻汝河路办事处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4月17日,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到航海西路8号院金盾花园3号楼2单元一楼门口和七楼平台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处居民家中确实养有鸡。该居民向执法人员保证,近期一定将养的鸡清走宰杀。对于投诉中反映的傍晚时间遛狗,容易咬伤在小区北玩耍的孩子以及随地便溺。执法人员要求该小区物业向居民宣传居民出门遛狗要牵绳,做好安全防范,避免伤人事件;同时,外出遛狗是要注意卫生,不能影响其他居民。该小区物业表示会严格按照执法人员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和卫生工作。
下一步,执法中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小区饲养家禽、不文明养犬,违法养犬现象的查处,进一步规范我区的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文明程度。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