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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花苑维修基金被套取后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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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11:54: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25 16:53

     我是丰乐花苑的业主,看来房管局的调查报告,有一下疑问,请领导做个说明1、领导说物业在大门口物业公告栏内公示过申请维修基金的材料,在公示期内无业主提出异议,本人请     问:房管局可否发布公告,提醒业主的权利义务,以及向谁提异议?同时物业在哪个门口公示的?丰乐花苑有两个的大门,一部分业主进出由南门,另一部分西门。两个大门口都公示材料了吗?如果仅仅在西门公示,那么物业是不是在瞒天过海,这个所谓公示有效吗?
2、 领导说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安装监控,那么请问领导可曾核对过签名的真伪?又是怎样核对的?这种核对恐怕不适合抽查吧,而是应该公布签名名单7日,如无业主提异议,则可确定签名有效,对不对?至于说签名涉及业主隐私,我不以为然,小区业主姓名也算隐私的话,那么供电、供水、供气的单位每次把各个业主所用电、水、气的名单都贴在各楼楼栋门口,岂不是月月侵权了,月月泄露业主隐私了?何况安装监控签名乃正大光明之事,怎么也不能与隐私扯上关系呀!
3、当时物业让业主签字时,表上内容是小区安装监控,标的价格25万元,但现在不但项目多了修大门修围墙修断头路,而且监控价格也变成了三十几万(我们小区专业做监控人士估价不超二十万),请问修大门修围墙修断头路征求小区业主签字了吗?而监控项目多出的钱经过业主同意了吗?物业是不是在鱼目混珠?
4、本次招标是公开招标还是私下招标?如果是公开招标,请问招标文件在哪个媒体上公布的,什么日期?
5、为什么只有三家公司竞标,领导认为这正常吗?
6、这三家公司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可以公布吗?不会也算隐私吧
7、中标的公司是本小区物业经理范小燕的老公的公司,请问领导这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这种招标有效吗?
8、招标合同甲方为谁?因为甲方是物权所有者,谁签甲方的名字?请领导明示
9、招标后,领导说小区业主代表签了字,请问根据物业法业主代表如何产生?这些所谓代表是经过正常程序合法产生的吗?有监控专业人士吗?(小区有许多监控专家)
10、 工程验收,既然工程款(监控)已划拨乙方,且工程早已完工,都是哪方面的人员参与了验收?验收报告是否应该公示业主?
11、参与该项目的房管局领导是哪一位?请公示其名字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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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7#
发表于 2013-5-6 16:14: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有业主多次反映,我们已经对其中的使用情况做了说明,如举报人对业主签字和其它情况有怀疑和疑问,可以持房本和身份证到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核实。
       欢迎举报人直接与市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67889618,地址是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中心大厦618室。
      下面我们谈一下媒体和广大业主比较关注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难”问题。房屋维修资金基本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房屋在“有病”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保障,也是大家常说的房屋的“养老金”,维修资金并不是契税、所得税等税费,它其实是业主有专项用途的个人财产。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用途是必须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规定的使用条件是必须经维修范围内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定用途容易满足,关键是需要“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的条件因部分业主不积极、不同意而不容易达到,延误了维修,影响了业主基本生活,比如说“房顶漏水”,按道理屋顶是共用部位,漏水了应当由相关业主(本单元或整栋楼业主,根据漏水的具体情况判断)共同分担维修费用,但部分业主感到屋顶漏水那是顶楼业主的事,要漏也漏不到我家来因此不愿意分担费用和签字,因此顶楼业主的权益很难保证。因此业主签字表决难是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面临的全国性难题,也是业主所说的“使用难”的症结所在。
       为了解决“使用管理难”的问题,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除了法定的使用条件不能改变外,为了使符合条件的维修项目及时得到维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开通电话申请,千方百计方便办事群众。拨打使用申请受理电话“67889259”就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凡接到申请(不论是书面申请还是电话申请),都能够尽快安排核查现场,同时带去所需填写的表格,讲明申报资料要求,从而使办事人少跑趟,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着力解决破产改制企业无人管理家属楼的维修问题。对因破产改制造成售房单位不存在了,同时又没有成立业委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无人管理家属楼的维修,反复查询房改档案,核实以往资金交存和使用情况,调动社区委员会的力量共同解决这一弱势群体房屋的维修问题。
       三是开启了应急维修。对于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7种情形,即: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渗漏严重须立即维修的;二、电梯发生冲顶、蹲底或意外灾害危及人身安全的,定期检验时被责令停梯整改须立即维修的;三、高层住宅供水主管道严重漏水,水泵(包括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中水泵等)泵体漏水、泵电机烧毁等,导致供水中断的;四、楼体单侧外墙饰面1/5以上面积有脱落危险的;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七、其他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业主委员会可以先行组织维修,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相关业主推选的3名以上的业主代表先行组织维修,在发生上述紧急情况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不及时组织维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可以组织代修。并公示应急维修费用和列支情况。
       目前我们采取了开通维修资金咨询和投诉电话,开发了网上查询交存、使用、计息情况软件信息系统等监督措施。对其它的措施也请广大业主多提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到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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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5-3 11:43:57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能真真为民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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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5-3 09:08:50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领导:请尽快回答业主疑问,否则业主将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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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5-2 11:00:37 |只看该作者
小区监控实际成本十万元左右, 哈哈。。。。。。,剩下的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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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4-29 07:19:30 |只看该作者
腐败猖獗,请公示业主签名文件!给1000多户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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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4-28 16:03:01 |只看该作者
请公示业主签名文件!1000多户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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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4-28 16:02:11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纪委如果不重视的话,省纪委会出面的。坚决治理房管系统腐败,还老百姓以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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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4-28 15:58:15 |只看该作者
事关重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请尽快上报省一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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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4-28 15:49:28 |只看该作者
请房管局领导重视这件事!想当年让物业修房屋漏水时,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几年都申请不到,这次,没有业主签字,且数额巨大,反而这么快款就拨下来了,真的是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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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4-28 15:47:58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打监察厅的电话
sitegro ... 301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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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4-28 15:47:39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如不作为,请业主准备相关资料,寄往郑州市顺河路河南省监察厅厅长,电话第二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1-663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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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4-28 15:47:3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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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4-28 15:46:49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物业办的相关人员,包括维修基金管理的相关人员,你们对这件事态度是坐视不管,丰乐花苑业主们提出了这么多疑问,你们难道就无动于衷吗?是不是里面有什么利益关系???!!!
眼前,国家正在大力整治腐败,我们作为草民,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一定会斗争到底,人多力量大,相信真想一定会很快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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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8 15:46:41 |只看该作者
我的屋顶漏水,维修基金,都申请了几年了,物业一直说政府没有批,结果,物业装监控,这么大的金额,这么快就申请下来了????
我当时记得,找我们邻居签字,费了好大劲,有些业主不在,要凑他们的时间;
这次装监控,我还以为是物业在原基础上修复的,原来的监控,也是物业管理不善,不给保安发工资,造成保安走的时候,把监控都偷走了;物业自己的责任,怎么能让业主来担当呢???!!!
即便是让业主担当费用,我咋就不知道这件事呢??????? 问了周围的邻居,大家都不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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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28 15:39:55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丰乐花苑1000户业主,正在盼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法,对于物业违规,激起民愤,政府领导难道坐视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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