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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09:5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第二十二号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2、到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郑州市医调委申请解决;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七区卫生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责令郑大一附院医务处妥善处理,该纠纷已于2012年底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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