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514|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私搭滥建(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5:51: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

处理时间

2012-9-14 10:25

亲爱的政府:
    经八路办事处文化路与纬一路东北角,文化路5号院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建设成门面房至今已两年无人过问?希望政府执法部门不要在办公室喝茶,多多出来转转,处理好私搭滥建,占道经营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4-13 21:17: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问题已收到,我们会尽快落实解决相关问题。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wangkai  在2012-4-14 12:4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推诿不想,管明明属于私自搭建小平方房子,还推给规划局,以为我傻老百姓好糊能,这个回帖人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违法人?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2-4-26 16:55:10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网络问政信息处理中心,此处私自打开房屋的门店应该是由市规划局进行处理。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2-4-14 10:36: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文化路5号院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建设成门面房”属于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办事处没有权限处理此事,请向郑州市规划局放映相关问题。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2-4-14 12:35: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文化路5号院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建设成门面房”属于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办事处没有权限处理此事,请向郑州市规划局放映
你好经八路:
    请不要推诿,根据《郑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属地管理原则,及小于300平方以下临街都属于私搭乱建。作为政府部门请不要推卸责任,不要有利向前无理后退,负起责任拆除违章,还民于理,真正让老百姓相信政府相信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2-4-15 09:52:49 |只看该作者


请网友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沟通,到底是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目前经八路辖区正在进行各单位联合的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对于不同问题有不同分工。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3510619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7#
发表于 2012-4-16 17:13:03 |只看该作者
请网友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沟通,到底是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目前经八路辖区正在进行各单位联合的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对于不同问题有不同分工。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3510619

问题的存在不需要和我沟通,(什么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以楼体为界突出部分一楼外,一排小房子有的是居民私自拆住宅窗户外搭建,有的是活动临时房。高低不平极为难看,严重影响郑州市形象,我们不需要沟通,只希望真真正正的结果!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8#
发表于 2012-4-17 17:04: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你说的是不是文化路纬一路东南的一排门店?目前郑州市规划局正在经八路辖区负责整治此项工作,请直接向郑州市规划局直接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9#
发表于 2012-4-23 18:35:02 |只看该作者
请网友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沟通,到底是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目前经八路辖区正在进行各单位联合的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对于不同问题有不同分工。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3510619

问题的存在不需要和我沟通,(什么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以楼体为界突出部分一楼外,一排小房子有的是居民私自拆住宅窗户外搭建,有的是活动临时房。高低不平极为难看,严重影响郑州市形象,我们不需要沟通,只希望真真正正的结果!

网友您好,你说的是不是文化路纬一路东南的一排门店?目前郑州市规划局正在经八路辖区负责整治此项工作,请直接向郑州市规划局直接反映。

什么工作态度,这是吴市长的分包,你们在推三阻四我将通过渠道直接就此问题上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0#
发表于 2012-4-24 09:21:09 |只看该作者


经八路街道办事处是金水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职能部门,对于涉及各项执法工作的具体开展都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目前经八路辖区的集中整治活动是由市区各个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应该向市规划局反映。经八路执法中队电话:63902518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1#
发表于 2012-4-26 12:14:16 |只看该作者
经八路(执法)中队  ‘执法’?执行的是不是《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怎么无法除里(理)忘掉了‘王法’的王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2#
发表于 2012-4-26 16:19:31 |只看该作者
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建议您向市规划局反映问题,私自打开房屋目前我办无权限处置。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3#
发表于 2012-4-27 18:50:45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经八路办事处;
       私自打开房屋我不管,属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所属职能,楼体外私搭乱建的,临时铁皮房及临时泡沫板房属于办事处执法中队管理的试用于城市规章管理的。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4#
发表于 2012-4-28 09:58:15 |只看该作者
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建议您向市规划局反映问题,私自打开房屋目前我办无权限处置。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5#
发表于 2012-5-2 19:24:30 |只看该作者
请网友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沟通,到底是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目前经八路辖区正在进行各单位联合的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对于不同问题有不同分工。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3510619

问题的存在不需要和我沟通,(什么私搭乱建还是临街住户私自将住宅打开,两者性质不同?)以楼体为界突出部分一楼外,一排小房子有的是居民私自拆住宅窗户外搭建,有的是活动临时房。高低不平极为难看,严重影响郑州市形象,我们不需要沟通,只希望真真正正的结果!

网友您好,你说的是不是文化路纬一路东南的一排门店?目前郑州市规划局正在经八路辖区负责整治此项工作,请直接向郑州市规划局直接反映。

什么工作态度,这是吴市长的分包,你们在推三阻四我将通过渠道直接就此问题上报
经八路街道办事处是金水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职能部门,对于涉及各项执法工作的具体开展都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目前经八路辖区的集中整治活动是由市区各个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应该向市规划局反映。经八路执法中队电话:63902518
经八路(执法)中队  ‘执法’?执行的是不是《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怎么无法除里(理)忘掉了‘王法’的王了。

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建议您向市规划局反映问题,私自打开房屋目前我办无权限处置。 亲爱的经八路办事处;
       私自打开房屋我不管,属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所属职能,楼体外私搭乱建的,临时铁皮房及临时泡沫板房属于办事处执法中队管理的试用于城市规章管理的。谢谢
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建议您向市规划局反映问题,私自打开房屋目前我办无权限处置


   我知道基层工作的困难,但是解决问题需要方式方法,该你们管的请不要推卸。我想让你们处理的是楼以外的适用于《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私自搭建的泡沫板房及铁皮房,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6#
发表于 2012-5-7 12:35:15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八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涉及二十多条路,根据综合整治要求,要全辖区范围无三非,任务量巨大,目前正在按部就班进行工作,目前还未开始整治您反映的区域,请耐心等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7#
发表于 2012-5-14 19:47:58 |只看该作者
帮助老百姓通过网络反应问题,解决还要通过我的私人关系,哎可叹,希望经八路办事处以此事件,举一反三认真领悟贯通,以卢书记“三具两基一手抓”及“四个重在”认真负责的为辖区居民服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8#
发表于 2012-5-16 18:08:08 |只看该作者
文化路5号院临街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1 12:5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