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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甲天下西湖新城物业服务公司违多项规定并乱收费的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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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06:40: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原区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3-8-15 17:13

举报甲天下西湖新城物业服务公司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物业管理多项规定并乱收费的举报材料

物价局和房管局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甲天下西湖新城的业主,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此举报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我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期间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之多项法律、法规。由于物业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特殊性”、“关联性”,我们就其违法及违规作出以下阐述。

据我小区业主了解亿万物业服务公司2010年6月1日发证,资质证号:410110835,法人代表:刘雨,资质等级:“重办暂定三级”。

1、               首先我小区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甲方“甲天下置业”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把我们小区投给了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从企业资质到实力根本不具备对本小区进行物业服务,以属违规行为)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同时违反了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多项规定。

2、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重办暂定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能管理需一级资质条件的小区?该公司在对我小区经营服务中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无资格证书,也无统一服装,素质低下并频繁更换员工(违反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导致物业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频繁;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应付了事。

3、               该公司更让我全体业主气愤的是在物业服务定价中在没有遵循《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出了每平方0.55元的天价(以多层住宅举例,注:此价格比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一级上浮20%还高0.1元每平方,由于该开发商未履行合同,对业主已缴纳3000余元的楼宇对讲门禁系统、红外报警系统未安装完毕,和收取0.05元的费用不成立),在业主提出异议时,无合理解释后,并对我全体业主进行变相的强制收费(2011年12月在通天然气时,未经业主同意,从燃气部门拿到业主燃气证,扬言:不交物业费就不能领证,事后业主只得按奈心中怒火交纳费用;2012年2月对业主进行停水并通知业主交水费,业主同意后交费时,其扬言:交水费时必须预交半年物业费。全体业主表示缴纳水费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物业费的不合理需要更正,更正后全体业主表示一定交齐,其又扬言:必须一起交,物业费我定的,就这么定。不然视为不交水费,停水。当天便按所言停水。事后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业主只得交纳两项收费)我全体业主一致认为此项收费严重的不合理,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并出现不正当经营和强买强卖的性质。

4、               就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上种种令我全体业主愤慨的行为,我全体业主列出以下几点其违法及违规(仅供有关部门领导参考):

①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只具备物业管理暂定三级物业服务资格,从《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的特征出发根本无力经营和服务我小区及其业主,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之规定,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②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0.55元每平方(多层住宅)等收费,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原则第四章第四十一条;并违反了《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和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其进行处罚,并纠正其收费价格,停止中间对全体业主的停水、停电,不正当经营和强买强卖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③                   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未严格履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即使在收取高额物业费(其收费价格已经为一级以上)的情况下,未落实收费的各个项目,与收取费用严重不符。例如:公示服务电话时间只有8小时(1级要求24小时、2级要求12小时);3年来从未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1、2、3级要求每年一次,满意率分别是80%、75%、70%);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基本不打扫,电梯间和楼道3-4天打扫一回,10几天“干拖”一回(1级要求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2回,电梯间和楼道每日2回);包括小区设备设施、路灯损坏置之不理,夜间路灯严重未按比例开放等等,使我全体业主实在无法忍受。同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一条;《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郑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我小区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以维护我小区及全体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综述均为事实,也是困扰我小区全体业主正常生活及工作的实际问题,我小区全体业主恳求物价局和房管局的各位领导能切实及时的为我们解决掉这个困扰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的多年来的“心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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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20 16:49:55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并派出检查小组前去调查落实该小区有关情况。同时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把检查结果反馈给您。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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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4-26 10:32: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举报材料后,便派出检查组来到网友所反映的位于秦岭路57号西湖新城小区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证:该小区由河南甲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由河南亿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西湖新城项目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无法查到该小区的预售许可证,没有相应的土地、规划和建筑许可,属小产权性质,是不合法建筑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其收费标准进行审批,因此目前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不在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范围内。
    今后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中原区物价局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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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8 15:44:22 |只看该作者
你凭什么说是小产权啊,中原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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