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已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2-1-11 16:25
8月3日在轻工业学院对面小区内设招生点开始招生,招生的方式有:雇用话务员给学生(学生的联系方式听说是买来的)打电话并带领学生到轻工业学院参观;二是通过邮局发送录取通知书给学生;三是以每招一个学生奖励两千的待遇鼓动老师们学生们招生,我们是通过胡某介绍过来的,胡某的联系方式为:13*******35
自交完学费后持续两个月没有老师授课,10月20日他以同郑州新东方学校合作办学为由让我们搬到东风路轻工业学院斜对面“一家人超市”六楼,意识到被骗之后我们让其退费,起初吴院长答应退费所以才没有报案,但是后来他一直推脱、挂电话、不接电话并把电话设置成拒接来电,明显没有退费的意愿,所以我们才报案。
由于他们的这种欺诈行为侵犯了我们的财产安全全,受教育权,精神损害等权益,并构成欺诈罪。特此我们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全额退还我们的学费;二是让更多的同学认清事实不要因此而上当受骗,三是对坏人给予应得的惩罚。
目前我们掌握的证据有点名单、学校宣传页、新生报名表、收费表、收据还有录音以及相关的照片。 证据是在学校期间收集。吴卫国的联系方式: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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