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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国土局难道不应该给豫教房产有限公司沟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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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7 19:58: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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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国土局

处理时间

2013-9-5 11:35

金水区国土局难道不应该给豫教房产有限公司沟通?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2号豫教小区2001年6月交房,到2013年7月没有办下来土地证,导致《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在豫教小区无法得到贯彻。十二年多过去了,仍然没有音讯。豫教房产未将豫教小区的城镇住宅分割资料上报金水区国土局,导致1041户豫教小区业主无法持业主自身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金水区国土局办理城镇住宅分割登记手续。
     金水区国土局难道不应该给豫教房产沟通、给豫教房产下发督办通知单、责令其1041户豫教小区业主办理个人土地证?请金水区国土局督促豫教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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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3 15:47:27 |只看该作者
我局于2012年7月17日已经多次通知河南省教育系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来我局领取督办通知单,但该单位至今未来我单位领取督办通知单,我局于2013年7月22日再次向该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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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30 10:16: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的《城镇住宅用地分割发证实施方案》之相关规定,需开发商与业主共同申请才可办理土地分割。但河南省教育系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至今未向我局申请办理该小区土地证分割事宜,针对此问题我局多次向河南省教育系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下达督办通知书,但该公司仍不配合业主办理土地证,因此建议由业主们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委员会名义申请办理。具体办理事项可以拨打我局地政地籍科86520821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会详细向您解释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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