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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辜被骗的衷心诉求(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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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4 20:27: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湖北的一名打工者,本想将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投入股市做些投资,不想竟然碰到了郑州的一帮骗子,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将积攒多年的血汗钱亏了个底朝天,我现在将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股票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希望能政府部门能帮忙讨个说法,他们的网络诈骗经过如下:
   2012
年3月,我在正常的QQ聊天中中被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217089882,群名为“杨老师实战交流群”(原名为博轩股票交流群)的QQ群。群主(QQ是1473894937,原先网名叫博轩-望月,现改名叫博轩-杨老师),大肆吹嘘他们公司(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证券公司有合作,有可靠的私募内幕消息,并有专业的指导老师一对一地进行指导操作,能保证给我带来收益。最初我只是在网上简单查阅了相关信息,并没有在意他们所说的,每次那个群主开盘时就会推荐多支股票,并显示次日大涨多少多少,用户跟上操作已经获利至少10%之类的话语,用以诱惑我们,并不时询问我手中的股票的涨跌情况,就这样在群中坚持呆了5个月,我始终对他们的推荐不感兴趣,群主望月就给我保证:推荐的每只股票都能赚20~30%,甚至翻倍,并不时上传所谓的客户股票交易截图、交割单截图以及汇款截图。



   我确信自己遭到了网络诈骗,无奈之余我拨打了郑州的12315和110,向郑州工商局和公安局举报,同时向我所在地110报案,并在网上发帖揭露这家公司的诈骗行径。
   
在网上看见有类似被骗,破了案并追回了被骗款的维权案例,给我带来了希望。现在骗子所在群仍然很活跃,还在到处行骗,真诚的恳请公安、工商、证监会、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严查,并追回被骗的款项,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也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网友联合起来,共同与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诈骗广大股民的骗子公司作斗争。本人的QQ:370465082,手机18*******58

骗子公司的信息:
公司名: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状态: 正常经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陈波
所属行业:  软件开发
登记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日期:  2012-2-7
核准日期:  2012-2-7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
经营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3号楼15层1504号
公司网址:(已经被更改)
软件网址:ty_2012_0213/
电话: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18      
商务:0371 63959501

这家骗子公司有多个收款账号,而且都是个人账号,全都号称账务总监,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分行
账号:6228 4807 1220 2372819
户名:陈波 (财务总监)
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分行
用户名 陈波  (财务总监)
6222 0217 02031938  3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花园路支行
账号:6216 6134 0000 1640322
户名:陈波 (财务总监)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郑州分行
账号:6210 9849 1000 5004998
户名:陈波 (财务总监)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账号:6225 2114 9332 2605
户名:陈波 (财务总监)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郑州分行
账号:6222 6006 2001 5726857
户名:陈波 (财务总监)



此信息来自: 瞬间的

举报理由
事情无实质性进展,工商局虽已调查了该公司,但是该公司仍在欺骗和我一样的无辜的人,社会正义根本得不到伸张,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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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 15:54: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股票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一事,我局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一、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波;经营场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3号楼15层1504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二、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前期已经对该公司进行多次调查,2013年6月8日下午16时、2013年6月13日上午11时两次敲门均没人开门。走访周边邻居均称没见有公司在此经营,2013年9月18日、19日再次协同办事处网格管理员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调查,走访社区物业、周边群众,均不知道该公司情况及去向,我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郑州博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时所留电话,一直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举报该公司涉嫌股票网络诈骗等(不涉及工商职责的内容)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我局已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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