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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5-10 09:59
关于您反映广厦交房问题,现答复如下: 如该公司不能按照承诺交房,公司继续按照承诺赔付违约金。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该企业如期不能提供相应的备案手续及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手续,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请问:(1)既然确定广厦临时用电违反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咱们房管局作为政府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为什么不能够给广厦下达关于临时用电限期整改通知书? (2)既然临时用电违法违章,广厦为什么还能拿到综合验收合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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