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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政府为业主主持公道,处理资华开发商及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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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11:20: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金印阳光城中心湖坐落在8号楼和13楼之间,湖的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这是开发商当初开盘售楼的时候承诺给大家的,小区所有的业主都知道,绿荫成洲鸟语花香,空中楼阁开窗见湖这是开发商的广告与承诺,湖呢?湖被黑心的开发商建成了地下停车场用于盈利,卑鄙无耻啊

二、小区里平均都是百十平的房子,那么每家的公摊面积都在18平方左右,其中有50%也就是9平方用于楼道里步梯和电梯的公摊,剩下的50%也就是9平方是用于小区的整体绿化和道路的公摊,那么小区的整个地皮都是咱们所有业主的财产,无论是地上的还是地下的,都是咱业主出了钱买来的,那是不是在这些面积上要建什么,它的用途要征求业主的意见?

三、关于停车位的问题,物业是自欺欺人,搞不清楚谁是小区的主人,谁是小区的公仆。凭出入证进出自然是好的举措,但是收费就没道理了,收取停车费不过是一个行业的潜规则,停车位设在业主公摊出来的面积上,上述已提到过,业主买的地皮,再反过来收业主的钱,天理何在?物业有权利把业主的房子进行出租吗?道理是一样的,大家都愿意任人鱼肉吗?              四、关于小区里的公共设施问题,莫大的一个小区,虽称不上是豪华型的小区,但麻雀虽小理应五脏具全,最起码供业主休闲健身、儿童娱乐的场所在哪里?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难到业主都不需要健身休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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