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484|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烈投诉: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大众钱财!王曼收款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3:5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帖子标题:举报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举报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荐股、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骗子挂名“郑州康融科技有限公司”行骗,包括现在都在网上以康融招聘,建松是在工商网上找的)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7层8号

    注册号:410*******27768(1-1)

    企业法人:毛翼磊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1-10.15

    注册资本:200万

    收款人:王曼   身份证号:410*******10180041

    开户行: 工商银行郑州注协大厦支行

    帐号:62220217*******6140

    骗子QQ群:179232684

    骗子QQ:1737530256/394859423

    公司电话:18*******57  15*******78  18*******30  0371-63717041

    目前所有人员联系不上,手机、电话停机,飞信也退出,QQ被踢出。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该公司无任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属于超范围经营,属于工商审核范畴。

    6、请求责令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29600元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1月12日,正在家里上网的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红叶”的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179232684的股票交流群。群主“红叶(qq是:1737530256)”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很多,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她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几万元!怎样才能成为他们的会员呢?那就是花29600元跟着她们操作,成为他们的高级会员,直接辅导老师是首席老师!群里的“托”(后来才知道)针对我半信半疑的心理,故意加我私聊,说她原来也想买,也是害怕上当受骗,后来有事到郑州顺便实地看了,才放心地买下。“托”的一席话让我彻底放松了警惕,于是于2013年1月15日和2013年1月18日分别向个人“王曼”(工商银行郑州注协大厦支行)转了9600元和20000元。没想到,成为他们的客户后,红叶群主就把我踢出群,让另一个王老师(qq:394859423)加我QQ,这样我就和所有人失去了联系。我要合同,对方说单位公章不在,就这样一直没有给过合同。问王老师要电话(手机:13*******56,现在拨打是空号),他说会加我飞信。对方推荐的第一只股票601558,第二支股600667到现在半年了还是亏损。追问他们:你们不是保证让我赚到钱吗?为什么股票这么烂,一直让我亏损?对方说目前股市行情不好,让我放心,不要着急,跟着他们做绝对挣钱的,叫我再等等。。。。。。此时的我意识到上当受骗了,找他们退钱,他说请示领导,结果随后我就发现这个王老师从我QQ消失了,飞信他也退了。

      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公安局、河南省证监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29600元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谢谢!

附图一:开始汇款的截图,2次共汇29600元

                              

附图二:我问他要手机,没给我任何联系方式,但说加我飞信

附图三:后来王老师从我的飞信也人家蒸发了,我打了移动的飞信客服,问还能找回来他的手机号吗?回答,这个王老师申请飞信时选的手机号不公开,所以退出了就没法找到手机号了。

附图四: 原来加我好友的老师都从QQ消失了,感觉有点怪怪的,觉得是个骗子公司。他说别的,引开了我的话题,始终没给说法。

附图五:王老师的聊天记录,我想撤出资金,感觉受骗了。他说问领导,结果就从我的QQ消失了.

从此这个王老师就消失了!

附图六:骗子现在还打着郑州康融的名字在行骗

            举报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52         QQ:2191653459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8-22 13:52:51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重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3-8-22 13:56:39 |只看该作者
我也被骗了,2013年8月20号汇了前买了2只股,买了就跌,大家联合起来举报他!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3-8-22 14:03:35 |只看该作者
郑州工商,公安部门行动起来,惩治所有的骗子,我现在听到郑州的,就免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3-8-22 14:05:5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工商,公安部门行动起来,惩治所有的骗子,我现在听到郑州的,就免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3-8-22 14:27:17 |只看该作者
:@:@严惩骗子还我股民公道{:soso_e183:}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7#
发表于 2013-8-22 14:49:46 |只看该作者
希望郑州政府部门严肃重视郑州大量注册公司利用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极力维护郑州形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8#
发表于 2013-8-23 15:29:35 |只看该作者
请工商早日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9#
发表于 2013-8-23 19:56: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0#
发表于 2013-8-26 12:36:12 |只看该作者
金水分局 发表于 2013-8-23 1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 ...

工商领导好:骗子公司名称总是变化,或许还在冒用别的公司名称行骗?请根据收款人身份证号查询地址。望及时处理,感谢!:handshake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1#
发表于 2013-8-27 16:36:59 |只看该作者
{:soso_e132:},坐等领导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2#
发表于 2013-8-28 14:56:33 |只看该作者
马所长,你们天天去办案很辛苦{:soso_e183:},辛苦完的结果希望能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需要的骗子的地址、联系方式我都发您了,需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配合的!希望不要看到以下模板式的回复(基本每个帖子工商回复都这样):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举报该公司诈骗股民钱财等(不涉及工商职责的内容)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我们受害者都静待佳音,不甚感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3#
发表于 2013-8-30 16:54: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举报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荐股、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事。我局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一、“郑州建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410*******27768,法定代表人:毛翼磊,经营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7层8号,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 2013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7层8号的地址进行了检查。目前该地址为“河南乐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410*******53690)在此办公。河南乐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7层8号,从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于2013年3月注册成立。对于该场所原来是经营什么的不知道。
三、2013年8月27日、28日,我局执法人员经过多方查找,找到该场所房屋所有者,据房主讲,只知道当时是几名年轻人(其中一名姓毛)来租的房子,至于是什么公司也不知晓,这几名年轻人至少退房一年以上,执法人员通过房主找到当时租房人所留电话,其中一个电话打通后说是公司的离职人员,答应帮助找该公司(到目前该公司仍未正式到工商部门说明情况,拨打这名“离职人员”电话对方不接听),另一个电话停机。执法人员拨打该公司注册时所留的联系电话,接电话是一名女士,自称姓李,2013年上半年申请的新号码,机主是她本人。
四、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于投诉人沟通,及时告知我局对该公司的调查情况、处理办法及建议。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你举报该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荐股、偷税漏税、等(不涉及工商职责的内容)情况,已超出工商职权,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咨询当地律师,寻找合理有效渠道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举报内容如不涉及工商职责的提问将不予答复,请你谅解。
我局将对该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处理。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3年8月30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4#
发表于 2013-8-30 19:14:34 |只看该作者
严惩骗子,还股民公道!执法部门请不要去查个地址,人不在就完事。骗子不会老老实实的呆在注册地址等你去捉的!请为百姓负责!否则蛇鼠一窝,河南骗子就成为你们永远的招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5#
发表于 2013-9-3 13:19:56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请工商部门给个说法。加了警示后怎么样?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 13:4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