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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等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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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6:05: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管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497小时:29分钟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 商城路北C1单元549
     
注册号:410*******3822
     
企业法人:丁桂梅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
     
注册资金:10万元
     
开业时间:2011-3-25
     
核准日期:2012-8-1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设计
     公司网址:>      收款人:温伯海(财务总监)
     开户行: 兴业银行郑州航海中路支行
     帐号:622909463704232514
     骗子QQ群:312573236(TY天一在线黑马交流群)
     骗子QQ:2661357945、2863109558(管理员梅兵),QQ:848603544(润商客   服)      QQ:2209541932(天一在线金融平台)

公司电话:0371-86533273
手机:梅兵:15*******42               
二:投诉举报请求
    1
、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
、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
、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
、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
请求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10800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害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2013
722日,正在家里上网的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天机老师(下称梅兵)的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312573236的股票交流群。在群里,群主梅兵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他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10几万元!怎样才能成为他们的会员呢?那就是花10800-39800元跟着她们操作,他们提供软件,直接告诉你买卖点。他们吹嘘说,软件不仅能大大提高你的成功率,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成为他们的客户,服务,到时候自己只要跟着操作就可以了。群里的林弘: qq739509310(后来才知道)针对我半信半疑的心理,故意加我私聊,说她新入群,看到那么多涨停也想买来试试,也是害怕上当受骗,后来她加入了,还给了汇款单我看。然后到了730再和我聊天,说3个股票已经把服务费给赚回来了,还打算把剩余的钱补齐升级为全年版会员。还发了7月的股票交易假图。林弘的一席话和图片让我彻底放松了警惕,于是于2013730日下午436分以及201387日上午841分向所谓财务总监:温伯海 兴业银行郑州航海中路支行622909463704232514分别转了7800元和3000元,两笔合计10800元整。没想到201388日早上就把我从群里踢出去了,这段时间里面给的几只股票,都是跌得非常厉害,让我亏损非常严重。此时的我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之后几天我开始搜集和润商相关人员的全部聊天记录(包括群主、客服和托),汇款账单以及相关资料,并于2013820日向他们提出退款,周旋至今仍然得不到解决,QQ不复,电话也不接!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他们已经给河南人的信誉进行了多次的抹黑,也希望有关部门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保障广大的消费者的和一再弱势的股民的合法权益。
谢谢!
               
举报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8*******80  联系QQ1440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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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3 18:13: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 (代码: 57245595-9企业法人:丁桂梅)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北1单元5层49号。涉嫌非法广告欺诈、偷税漏税、非法提供股票等触犯国家法律行为。接到您的举报后,我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搬到C座1单元8层。该公司近一时期一直大门上锁没有人上班(拍照取证)。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应该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如果您认为该公司涉嫌诈骗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属于我们管辖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行政。有疑问可与城东路工商所联系,联系电话:66208370。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城东路工商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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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25 18:21:59 |只看该作者
官员推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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