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70|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咨询个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0:3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处理时间

2013-9-25 15:40

请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是什么?
  在户主不欠费情况下? 水务部门 管理自来水的 可以依据这一条可以拆除直接水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8-30 08:27:53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3-8-30 09:26:11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8-30 09:35: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
     你好,199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颁布的《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内容为: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或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 帖子中您所说“在户主不欠费情况下? 水务部门 管理自来水的 可以依据这一条可以拆除直接水表?”,我们对该表述不是太理解,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与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或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67680000进行咨询。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13:4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