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管城教育局回复如下:
收到该信件后,我们高度重视,专门于2013年9月4日与该园园长取得联系就家长所反映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我们了解了该园使用学前教育券和发票的情况,现把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调查结果:嵩阳幼儿园是一所注册幼儿园,位于管城区南曹乡郑尉路。
问题一:关于家长反映的学前教育券的问题,根据《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前教育券领取和使用的方法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年满3周岁—6周岁适龄幼儿;
2、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户口本、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二)发放形式与标准
学前教育券由幼儿所在辖区乡镇、办事处负责发放,由市财政和教育局统一印制,面值为100元。领取时间: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10日。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补给幼儿园100元,补给幼儿200元。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幼儿家长(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居住社区(居委会)填写《郑州市学前教育券申领表》,在公布时间内领取学前教育券。
幼儿园要于9月30日前完成持券幼儿的试用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收取的学前教育券汇总数据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与区财政部门进行据实结算。
(四)补贴方式
从2013年秋季起,幼儿入园交费时,家长将学前教育券交给幼儿园冲抵相应的学费。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苏易小朋友的家长没有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幼儿园没有办法鉴别其是否符合享受学前教育券补贴的资格,建议家长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到幼儿园进行申领。
问题二:关于家长交费索要发票的问题,经我们了解,该园的税务登记证正在办理中,暂时提供不了发票,该园给家长开的收据上盖有幼儿园公章,税务登记证办理好后可以补开发票。我们将督促该园抓紧时间办理税务登记证,及时给家长开具发票。
感谢您对管城回族区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对我们进行关注和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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