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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法官玩弄法律的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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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18 12:02: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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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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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5小时:29分钟

我叫刘玉香,2007年我和家人东挪西借以64万元买了一处房产。(原土地为市供销社的)在我办理手续过程中,巩义市北山口镇供销社主任刘会峰和巩义市档案局干部赵公召合谋,将赵公召1997年买房合同中的1.15亩改为1.75亩。巩义市法院刘晓红、李延娜违法办案一事二立粗暴使用简易程序,下达民事调解书,使我的房子顷刻间变为空中楼阁,为此我上百次奔走于郑州中院和巩义法院之间,数十次往返北京,历经10场官司,花费40多万元,至今无人过问。

    糊涂法官刘晓红2001年时任巩义市法院民事庭审判长,已调解了赵公召与北山口供销社的土地纠纷,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却装糊涂,助纣为虐。法律成了刘晓红、李延娜玩弄于股掌的橡皮泥,法院成了违法者的“帮凶”!这到底是现实的可悲还是对法律的嘲弄?

    更可怕的是带着这样的政绩,刘晓红有审判长升为审监厅厅长,李延娜被评为十佳法官。

    这样践踏法律,侵害百姓利益的法官,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刘玉香  电话:13*******19   身份证号:410*******110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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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22 09:00:35 |只看该作者
已转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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