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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教师的房屋被偷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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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22:53: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市

处理时间

2013-12-23 11:00

  我叫司长生,五十六岁,住在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郑老庄村六组,现任龙湖林锦店小学教师。

   我含辛茹苦在教学一线近40年,在培养广大青少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为实现中国梦寄托无限热爱及美好憧憬的时候,我的房屋及全部家产于2013年6月18日晚上12点后趁我看病不在被偷拆夷为平地。我两个多月来过着颠沛流离痛苦不安的生活,心想经过我多次到龙湖镇政府、新郑市市政府和郑州市纪委上访。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龙湖镇镇政府处理此事,没想到龙湖镇政府却给出了一个极为荒唐龌龊的结果:

  1.房子被偷拆的时间问题:我的房子是6月18日晚12点后被偷拆,19日早晨打110向当地派出所报的案。而龙湖镇政府却硬把6月19日晚上偷拆司兰亭的民宅强拉到我身上。

  2.偷拆房屋的归属人问题:被偷拆的是我司长生宅子上的房屋,而龙湖镇政府凭空制造出一个本组村民司兰亭。房屋的宅基证是我本人司长生的名字。郑老庄村六组及郑老庄全村的各项统计中有没有司兰亭这个名字。村委会、镇政府竟敢冒天下之大不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编出偷拆司兰亭的房屋事件强加在我司长生的头上。

  3.龙湖镇政府明目张胆公开公文造假。龙湖镇在信访公文回复中说司兰亭在《房屋及附属物测量清单》上确认签字,不存在强制拆迁。既然不是强拆,村委会、镇政府为啥不敢承认?他们签的假协议也不敢露面,连看一眼都不让看。难道隐藏有阴谋??

  4.郑老庄新村改造是按人分房的,偷拆民宅与我离婚有啥关系?拿着我离婚就能掩盖偷拆、强拆民宅的理由,更加显得荒唐龌龊之极。党员干部不尊纪守法,丢失道德就是为政府抹黑。

  5.龙湖镇政府的查处过程表明了郑老庄村委和镇政府一贯作风就是欺上瞒下、坑害广大村民,在他们的淫威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轻则大量宣传你反映问题不属实,重则利用黑社会打击报复。我就是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危险,向领导反映我蕴藏已久的家国天下的情怀和同党保持一致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及对贪污腐败、欺压百姓、循私枉法官员的血泪控诉。

  望政府严惩欺上瞒下坑国害民丢失党性原则的贪官,为广大弱势民众撑起一片蓝天,为一位老教师撑起未来!             

   附件:宅基地证、被偷拆前、被偷拆后、龙湖镇政府查处过程及处理意见等照片。

                                                         申诉人:司长生

                                                           2013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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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18 15:22: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据工作人员调查:网上所说的被强拆房屋的老人名叫司长生,此处房屋为本村村民司兰亭所有,司兰亭本人现在新疆做生意,在本村进行新型社区改造时将此处房屋相关事宜委托给本家兄弟司勤生全权处理,并书面签订了委托书和保证书,随后司兰亭的房屋经过丈量普查并在《房屋及附属物测量清单》上确认签字,此房屋是经过本人同意后顺利拆迁的,不存在网上所说的强拆。
    司勤生的亲弟弟司长生在新农村改造时为了能多得补偿,与妻子办了离婚手续,暂住在司兰亭的房屋,待进行拆迁时便想把属于司兰亭的房屋作为自己所有,并以此要求村委会进行补偿其,多次与村委会交涉无果后,司长生一直阻挠拆迁,并多次发表不实言论。
    望大家能根据实情发表言论。
                       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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