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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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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股票骗子公司如此猖狂原来是职能部门不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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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14:1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388小时:19分钟


俗话说,死猫还能吓耗子。可是对于郑州的股票骗子公司,这句话未必正确。 郑州的股票骗子公司在郑州市公安局眼皮底下耀武扬威,丧心病狂,干尽坏事,公然诈骗全国股民的巨额钱财,却平安无事,并且规模日益强大。被骗痛苦不堪的股民陷入了“人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处境。郑州市公安局却装作没看见,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大家很疑惑,为什么老鼠连活猫也不怕呢,看完你就知道答案。

看“郑州社区直通车”公安版面,只见整版整版的都是全国各地的网友对郑州骗子公司的举报,整版整版的都是对郑州公安局的质疑和投诉。骗子如此横行,公安如此不作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郑州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而且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本人认为,郑州市市政府主要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责成公安部门认真履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精神,真正维护受骗股民的根本利益,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迅速查处骗子公司,将害人的骗子绳之以法,退还诈骗款项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不能敷衍塞责、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对长期以来不作为的公安分局及所辖各派出所要来一次大换血,非如此不能改变现有面貌!

  网上称郑州市有的2000多家股票软件骗子公司,全国90%股票软件骗子公司集中在郑州市,郑州市成了骗子的大本营、根据地,郑州市公安局遇到报案时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从郑州市公安局到各派出所,对众多被骗者的报案时抱着敷衍应付的态度,所做工作仅仅是给一个回复,有些回复牛头不对马嘴,且千篇一律,让人明显看出在走过场;基本回复是:报案有属地原则,只能在汇款当地报案,或者让打郑州110报案,再打郑州110报案时,又给推回在汇款当地报案,由于大部分受骗者都是外地的,在自己本地报案时,警方又推脱说必须去郑州市公安局,造成受骗者报案无人受理,在郑州工商局举报时,工商又称找不到骗子公司,已经超出他们职能管辖范围,已经涉嫌诈骗,让受骗者去报案,可是报案哪里都不管。以致骗子公司安然无恙继续公然行骗,受骗者却受尽痛苦折磨却维权无望。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郑州市公安局对受骗人的报案置之不理,属于严重的逃避推诿、失职与不作为。

公安部《关于受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的批复》全文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不能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但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十五及十六条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根据以上规定,诈骗案完全可以在诈骗行为地立案侦查,郑州股票骗子公司几乎都利用网络QQ行骗,郑州市公安局更适合对此类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郑州市公安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郑州市公安局、分局及下面派出所对骗子公司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包庇、袒护,姑息养奸,许多重要侦查、侦破职能,如:按照破案线索顺藤摸瓜,主动去郑州工商排查所谓的一人皮包有限公司,要求郑州工商主动提供破案线索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欢迎所有受害者积极回帖,将自己被骗的公司,法人、收款人、银行开户行、银行账号被骗金额一一列举出来,将帖子直接打印出来寄给河南省人大办公厅、河南省委办公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郑州市委办公厅,或者直接发到郑州市市长信箱、焦点访谈的邮箱以及天涯网站。也让上级领导和全国人们知道,为什么老鼠面对活猫,也毫不惧怕的原因。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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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0-9 10:10: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报案、受理、询问笔录、证据收集、侦查等环节,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由民警认定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受理立案。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鸿牛星受害者  在2013-11-27 11:2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不管怎么样都让职能部门了解情况,这个平台为什么不能将收到的信息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呢?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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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3 13:23:56 |只看该作者
郑州炒股受骗维权 list-52423-1.shtml
请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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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1 11:21:18 |只看该作者
我也被骗过,现在钱都要回来了,我对付他们太有经验了,加我QQ 1501221858,我告诉你们方法,帮你们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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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4 12:18:59 |只看该作者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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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15 13:00:54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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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16 08:1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顶!我相信一级一级维权,总有为我们主持公道的地方!正义总能见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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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20 14:24:05 |只看该作者
请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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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9#
发表于 2013-11-22 09:29:00 |只看该作者
"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那你们反馈了吗?反馈一下郑州市泰泽软件有限公司吧,他们非法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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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19 11:40:19 |只看该作者
珍惜现实(897421973)  11:06:07
我要的是你们的实力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06:35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朋友多少资金在股市操作
珍惜现实(897421973)  11:07:26
如果你们确实有实力,我打算先投20来万资金跟你们做
我要的是你们的实力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12:22

珍惜现实(897421973)  11:13:28
如果你们的实力够硬,我还可以再多一点。看好些人亏钱心里怕了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15:09
有什么不了解的   合作私聊
珍惜现实(897421973)  11:16:14

瀚宇天悦(848746013)  11:17:47

老八(805704338)  11:19:28
怎么合作?
探路者(513535931)  11:19:52
拿钱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21:37
合作流程:
一:汇款,保留你的汇款凭证,作为合作依据
二:办理好通知我查账,我这边对账后,正式开通服务。
三:款到有老师加你QQ好友,安装软件并指导你操作
四:你的详细信息给我【姓名 电话 地址 邮编】帮你建立客户档案,合作一年期间有什么问题及时和你的客服老师或我沟通
老八(805704338)  11:22:32
送个票让看看实力怎么样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23:39
把用户的票提前偷漏给你 那是不可能的!这点实力我们还是有的!原则问题!想赚钱就按程序走!
遗忘~天使(854997001)  11:24:18
大家都这么想的
老八(805704338)  11:25:25

无言的结局(1478469421)  11:25:44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27:29
公司也有明确规定,不能透漏用户的票,我们要保证用户的利益,希望你理解!群里的票都是免费的,仅供验证实力。验证好实力可以考虑加入我们的用户,让专业的分析团队带你稳步获利!
大漠(736608314)  11:28:35
群里的票买不进去就涨了,手太慢了买不进去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30:05
要想继续验证实力的继续在群里观察;只是不要一再错过了,你犹豫一天 也许就是一个10%.
深思琪虑(1463302592)  11:31:14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博峰老师(1853754435)  11:36:26
收盘 咨询合作的留言
博锋老师  1853754435<qbsyscjvjkmr@>曲悠  570485916李燕  715278480永远前进  77576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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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20 09:18:12 |只看该作者
我们大家互帮互助,将骗子绳之以法,给了他们那么多机会他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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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12#
发表于 2013-12-20 09:23:55 |只看该作者
我们对政府答复极为不满,明显敷衍!按理说这个平台既然是政府部门的,相关部门就应该高度重视,可是结果却恰恰相反,所谓的层层转达,到最后是不了了之。这么多人的呼吁,这么多人的诉求,证明诈骗在郑州已经相当猖獗,没有一个其他省份有如此类似情况。难道你们不能组织进行集中打击清理么?我们作为投诉人,很怀疑,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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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2-20 09:24:00 |只看该作者
请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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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2-20 09:27:43 |只看该作者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河南亿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611号
注册号:410*******61227
企业法人:钱丽娟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3-04-12
注册资本:100万
收款人:张健
开户行:农业银行河南分行郑州支行
帐号:6228480718*******78
骗子QQ群:¥步步高升交流群6
骗子QQ群号码:327182526
销售骗子QQ号码:1174458025
销售骗子QQ昵称:晴天
销售骗子QQ电话:15*******17
指导老师1:QQ号码---762955408
QQ昵称:苏宁
电话:13*******27
指导老师2:QQ号码---860974815
QQ昵称:苏老师
公司电话: 037155050759,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2、请求责令河南亿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8月初,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群主-晴天的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327182526的股票交流群。群主-晴天大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群主-晴天 11:24:01
用户在昨天尾盘布局的600746 今天早上强势拉升6个多点 用户直接获利7% 10万=7000到账 5万=3500到账 用户今天下午继续布局牛股 另外月末5只金花股 今天已经开始布局 盘口有限想跟上咋们操作赚钱的朋友速度私聊我),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天收盘前都会让验证第二天就涨百分之五以上的几只股票,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汇款单。怎样才能买到那些好股呢?那就是花16800元(12个月)17000元(13个月)跟着她们操作,有指定的老师告诉你买卖点。群里有多个“托”(后来才知道)针对我半信半疑的心理,故意加我私聊,说他原来也想买,也是害怕上当受骗,后来有同事到公司总部实地看了,才放心地交了会费。“托”的一席话让我彻底放松了警惕,于是于9月16日向亿树公司张健的户头转了5000元定金,下午跟随导师1苏宁操作股票。当天建仓的股票有一只叫余姚扑克的,第二天涨停,其他几只股票有下跌,但总收益为正。随后的聊天中,苏宁一再鼓动补齐会费,跟随更专业的导师买更优质的股票,鉴于此彻底信服他们的看股能力,尽管也知有被骗的风险。于是9月17日,再次汇入12000元,共计17000元成为黄金版用户,接受指导13个月。成为会员后很快被移出原来的步步登高交流群,几天后引荐到新群银通用户群258群名称,群   号:280884230。补齐会费后,第二位指导老师苏老师开始指导操作。没想到,成为他们的黄金版客户后,推荐的股票几天后只有凤凰传媒有10个点的收益,其他全是赔钱。然后陷入漫长的等待,直到凤凰传媒也跌到难以接受,也没有接到他们任何指导和提示 。期间追问他们:对方说目前股市行情不好,让我放心,不要着急,跟着他们做绝对挣钱的,叫我再等等,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天。额按后我开始找晴天交涉,他们说你买的软件版本低赚钱慢,有好票先给了高版本的用户,要想享受更好的服务,买到好的股票,就得加钱升级,我已无钱可用,再者也开始感觉被欺骗。开始找晴天尽快解决问题,他却一再推脱,最后干脆把我拉黑,说他被开除了,再不回复任何信息。而后银通群也把我踢出。现在,导师不给解决问题,一味推脱敷衍。他们的一系列的行为,明显属于网络欺诈,违法指导股票,欺骗了会费还要另股民在股市继续遭遇经济损失。13年的10月21日,我给指导老师苏老师2摊牌,要求返还会费,下午发了本举报帖的内容给他看,他回复的信息是
然后到晚上,苏老师2也拉黑了我的QQ,至此,失去了和他们的联系。唯一一个和他们有关的苏老师1,还在我的QQ名单中。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严肃查处亿树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责令亿树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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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12-20 09:32:20 |只看该作者
打击骗子,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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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16#
发表于 2013-12-20 10:01:40 |只看该作者
同样性质的案例,在深圳就能立案并且警方不辞劳苦能够到郑州去抓骗子,而被骗者在郑州本地报案郑州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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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8Rank: 8

17#
发表于 2014-1-22 09:44:21 |只看该作者
请被骗的朋友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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