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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官方关于万丰慧城的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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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1:1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高新区

工作时间

19393小时:30分钟

922日,“官方”对反响较为强烈的万丰慧城不办理房产证、不纳入社区管理一事作了冠冕堂皇的回复thread.php?tid=2207535,强调一个细节--开发商20101月提出规划调整,高新区管委会有专门的工作会议(有会议纪要流出),可惜的是200911月已经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万丰慧城1期业主没有资格参加。这次会议对调整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我想知道会议对调整规划的“合法性”是否也进行了论证---前有《土地出让合同》,后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有黎民百姓的起身利益。统计局的官员都不识数,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官员是不是都是法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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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29 14:34:00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了解,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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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27 11:52:55 |只看该作者
什么意思啊?!糊弄鬼啊!高新区管委会的事情你再划归郑高新区处理。我们向上面反映一些民意就那么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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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27 11:57:12 |只看该作者
强烈顶 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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