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05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3很悲催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5:50: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对2013年元月份评中学高级职称的有些老师无疑是很悲催的一年,因为某些老师的作弊行为,导致很多人老师无辜被落选,他们并不都是有假证件,而且他们很努力,评上高级该是理所当然,但是白费辛苦,不知什么原因就没通过(已经早就公示通过的),现在有关部门也没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只是含糊说优质课征是假的,冤哪,明明是同一批的优质课,有的过了,有的没过,评个职称褪层皮,几年的辛苦都白费,什么时候会有个说法呢,心凉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5 16:40:22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3-11-4 11:24: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2013年教师高级职评相关事宜,经过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巩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按照河南省人事厅豫人[2002]30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和豫人职[2008]29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2]1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在巩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下,结合我市教体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实际进行的。教体局在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进行推荐工作,而资格的最终审查以及评审工作是由省人事厅组织评委会进行的。
二、关于职评中同批优质课证件有的作废、有的却通过职评一事。
      2012年职评工作于2013元月份评审、公示。公示结束后省人事厅要求对所有参评人员的优质课进行再落实,要求不同级别优质课证件由不同级别行政部门验证真假(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核查省级优质课、郑州市人社局职称处联合郑州市教育局核查郑州市级优质课、巩义市人社局专技科联合巩义市教体局核查巩义市优质课)。并将各年份落实后的优质课结果报省人事厅备案。巩义市教体局也配合人社局按要求对巩义市级优质课进了核查,并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巩义市人社局专技科。因此,证书真假的最终鉴别是由省人事厅完成的。该网友在反映优质课问题时没有说明优质课的级别和所有人姓名,我们无法对信息的真假做出判断。
      对于利用假证件参与职称评审,巩义市教体局一直持反对态度。但由于中、高级职称评审巩义只有推荐权,评审权在省人事厅,因此巩义市教体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推荐,如果已经推荐了将向省人事厅建议取消评审资格和结果。
三、关于部分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已经公示但最终没有通过的问题。
      在2013年上半年省人社厅完成对各种涉及职评证件重新认定后,2013年6月2日省人社厅职称处下发了豫职改[2013]64号《关于取消董孝军等93人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其中我市43名中小学教师被取消资格。文件中显示原因为:经核查有关证件,结合公示和信访件调查情况现取消董孝军等93人高级老师任职资格。因反映人在材料中未提及姓名,无法核对是否属此原因。
      另外,由于省人社厅职称处为职称评审的直接负责机构,反映人反映的已经通过评委会评审、公示而不知什么原因被取消资格的问题,以及优质课的鉴定结果问题也需咨询河南省人社厅职称处。咨询电话:69690195 或69690197。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7 16:0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