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城市品位活动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为了给老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市政府出资把居民院落的地坪铺设的平平整整、楼道的墙壁粉刷的干干净净,并要求各个院落要保持干净整洁,楼道里不要乱放杂物。我们对政府的这一举措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积极响应号召,从我做起,配合市区做好此项工作。
我是二七区庆丰街26号院3号楼3门洞五楼西户居民(二七制线厂家属院),我们居住的家属楼是一梯三户,面积约60平方米、楼道狭窄,其中一户邻居已经不在此地居住多时,把房子出租给了外人。问题是:她在楼道里堆放的杂物达20年之久,长期占压消防通道,给我们的出行造成诸多的不便,给我们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防范于未然,火灾系着你我他,消防安全靠大家,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也友好的给她提出“把废品处理掉”的建议,也给社区反映多次,但至今仍未结果,我们不想当面对峙,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产生社会不和谐的因素,特请求政府督促社区,把这箱子废物放到它该放的地方,还路于邻居;减少矛盾应从生活的点滴做起,使我们的社会少一点矛盾、多一些和谐。
通过反映,社区虽然做了一些调解工作,但当事人至今不愿把铁皮柜搬出楼道,理由是:“我买的房子在这里,楼道就有我的一部分,我就有权利在楼道里放杂物,我都在这里放20年了,我人搬走了,想让我把东西挪走?没门!有本事去告我吧!” 这些歪理邪说,竟敢也有人认同,叫我去法院起诉解决............
10月24日,我对面的铁路小区一居民家里不慎着了火,烈火熊熊把家里的东西和窗户都烧焦了..........当我听到消防车鸣笛的声音时,吓得双腿颤抖、心跳加速........仿佛火灾在就在眼前!真是意想不到的灾难啊!
再次恳请政府客观公正的处理好此事,我也相信社区有能力处理此事,尽快还我们一个畅通的楼道和安全的生活环境。这样的事情,真的要走法律程序吗?
请朋友们看看以下图片,我们楼道里箱子该不该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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