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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园业主领导查处兴达锦绣园北苑开发商和物业不作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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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0:00: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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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918小时:3分钟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与郑密路交叉口兴达锦绣园小区(北苑)业主。自买兴达房子开始,从开发商推迟七八个月交房和后期糟糕的物业管理给我们业主带来很多麻烦。具体如下:
1,临时水电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因为推迟交房,大部分业主急忙装修就入住,等入住后才发现水电是临时的,经常不给通知就停水停电,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烧毁家电也是常有的事儿。特别是停电电梯不能用,小区孕妇和老人小孩较多,最近每天爬高楼是常事儿。

2.温馨物业资质问题。前期购房的时候公示是物业费1.32.现在高达1.76元/平。我们想知道,什么资质的物业才能收这么高的物业费?温馨物业是否符合该资质?一级物业需要什么标准?是否违反了房管局和物价局相关批示。而且温馨物业的服务和恶劣态度怎样也配不上这1.76每平米的物业费。

3.经常有丢东西事件发生,不止一位业主反映自己的自行车和电动车放楼下后丢失,敢问哪个小区还没有给业主安排放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地方???更可气的是,物业对丢东西不管不问,小区保安形同摆设,这对业主入住的安全也没有保证。

4.最可怕的是 小区里的电梯,没有检查维护不说,经常发生掉落、自由落体、困人等多种安全事故,实在让人害怕!!!!最让人可气的是物业的态度,电梯里明明是有监控的,可是经常被困几个小时也不见保安来救援!!!!被困几个小时不见物业说明什么????监控室只是摆设??????我们交着最贵的物业费???养的是一群什么呢???只会玩忽职守的保安吗??电梯没有信号,保安不来救援。只有靠业主自救,男业主还好,要是老人小孩被困进去几个 小时要怎么办呢???



请领导重新审查温馨物业公司资质与审批,是否符合一级物业资质?
请领导公开1.76元物业费的收费依据,让业主放心!
请领导查处临时水电问题,让业主安全用电,安全饮水!
请领导审查温馨物业电梯安全问题,电梯检修、电梯独立应急电话、电梯内通信信号、物业监控室是否24小时值班?给老百姓多一条求生的生命通道!



补充内容 (2013-12-29 15:25):
帖子标题是:锦绣园业主请求领导查处兴达锦绣园北苑开发商和物业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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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0 09:43: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兴达锦绣小区由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一、物业企业资质情况
       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6月16日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16日。(证书复印件附后)
       二、物业费问题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附后)约定,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每月每平方米1.76元,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出具有《关于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函》。(附后)
       三、电梯问题
       经了解,小区之前电梯维保单位是郑州众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在维保期间业主反映电梯问题较多,许多问题未妥善解决,物业公司更换了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现由河南依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保,双方于2013年11月21日签订了《电梯维修保养合同》(附后),11月23日在郑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年检备案手续,26日已经郑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目前合格证正在制作之中,因此现在电梯轿厢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维保单位还是郑州众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四、电动车问题
       物业公司表示为缓解业主机动车停车问题,通过协调置业公司,启用了地下机动车库,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至地下机动车库,目前安装的电子道闸系统已启用。同时为缓解大厅里面乱的现象,物业公司正在分批进行门禁系统改装工作,改善秩序无章的状态,部分门禁系统现已启用,比如3号楼已启用了2个月。
       五、我们采取的措施
       一是约谈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是责令物业公司对提供的服务自查自纠,尤其是秩序维护服务,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电梯管理方面,要督促维保单位按时检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解决业主反映的实际问题,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广大业主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时限,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共同创造美好家园。
       三是告诫物业公司属于自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要根据行业标准和企业工作流程及时解决;属于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做好上报工作,比如临时电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映至置业部门,督促其早日办理正式用电手续,并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解决。
       四是将企业该种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按规定进行减分,并纳入2013年动态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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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30 09:45:50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请公司就临时水电问题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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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 15:43:04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3-12-30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派到  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
        请公司就临时水电问题进行回复。

我们是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对于业主的维权诉求,我们深深的理解,先根据业主的诉求答复如下:
    1、在兴达锦绣园北苑交付使用时,电业局正在小区外围进行施工,且正式电手续正在办理,因此,为了让业主能够如期装修入住,我们公司已提供了临时用电。这一事实在业主领取钥匙时是知情的,依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即“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我们公司按照民用电的价格收取了业主的电费。我们公司一直积极努力的解决用电问题,预计到2014年1月7、8日就可以让业主用上正式电。
    2、兴达锦绣园北苑的用水问题在几个月前就解决了,目前绝对不存在业主们使用临时水的现象,更不会影响业主们装修和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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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15:43:17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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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9:20:06 |只看该作者
xdjxyyz 发表于 2014-1-7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百度搜索得知二级物业的收费标准也就1元一平方左右,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定的如此之高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

网友您好:
       我市物价局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监督,您可向物价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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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9:20:38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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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0:06:35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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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4-1-10 11:26: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市物价局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监督,您可向物价局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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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29 15:32:35 |只看该作者
强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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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29 18:42:00 |只看该作者
业主有苦难言,希望贵局领导给予答复,目前小区又要让办门禁卡,一张收费30元,这不是明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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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2-30 09:44:5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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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7 10:43:59 |只看该作者
根据百度搜索得知二级物业的收费标准也就1元一平方左右,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定的如此之高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如果我们不签这个物业合同开发商就不给我们交房,我们花了几十万买的房肯定不能因为这几百块钱就白白放在那,可见该合同是霸王合同,属无效合同。另,如此高的物业费物价局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值得大家深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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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7 10:48:12 |只看该作者
根据百度搜索得知二级物业的收费标准也就1元一平方左右,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定的如此之高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如果我们不签这个物业合同开发商就不给我们交房,我们花了几十万买的房肯定不能因为这几百块钱就白白放在那,可见该合同是霸王合同,属无效合同。另,如此高的物业费物价局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值得大家深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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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12 13:40:17 |只看该作者
xdjxyyz 发表于 2014-1-7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百度搜索得知二级物业的收费标准也就1元一平方左右,该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定的如此之高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

深思之后,最后还是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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