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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高架安平路段未经环评擅自施工,请环保局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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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1:41: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环保局

工作时间

18738小时:25分钟

尊敬的郑州市环保局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为建设平安郑州、和谐郑州、生态郑州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我是郑州市的一名普通市民,同时也是安平路卢浮公馆、鑫苑事迹东城等小区2000多户近万名业主的一位代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代表小区近万名业主向您投诉“陇海高架安平路段”未经环评违法施工行为,希望郑州市环保局能真正倾听民意,倾听我们这些老百姓的诉求,坚决制止违法施工行为,为我们百姓做主。
     陇海路高架于2007年12月14日经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此后5年时间里,陇海高架的规划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未进行任何动工。2012年12月21日,市规划局再次对“陇海路高架快速通道一期工程(西三环—京港澳高速)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卢浮公馆、鑫苑东城等小区业主集体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从规划到施工的5年时间里,安平路沿线先后建设了鑫苑世纪东城、卢浮公馆等大型社区以及郑州市101中学、郑州市郑东新区实验学校等学校,附近铁路、高铁、高架已对小区居民的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困扰。比如,安平路段卢浮公馆小区(二、三期)距离陇海铁路线180米,距离2013年通车的高铁线110米,已经饱受铁路噪声和辐射干扰,如今规划的陇海高架距卢浮公馆小区仅12米的距离,业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本无法保障。为此,一年来,我们先后到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规划局、郑州市建委以及郑州市环保局上访咨询。
    2013年1月23日,郑州市环保局给业主书复:“2008年11月23日,我局对《郑州市陇海路(西三环~四港联动)全线高架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郑环然【200889号),批复文件的效力仅限于西三环~中州大道区间,中州大道以东不在批复的一期项目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州大道~四港联动高架项目应在建设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尚未收到建设单位的环评报告,更没进行批复。”2014年1月16日,业主代表再次在郑州市环保局询问,得到的答复依旧是:“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以东项目至今未进行环评”。然而,201312月起,安平路段已悄然进驻施工人员,并开始围挡施工,目前已开始打桩浇筑混凝土,业主代表多次到工地进行交涉,但施工队仍旧继续施工,且未进行任何降噪降音措施,业主苦不堪言。
    为此,我们恳请市环保局:
    1、尽快对陇海高架中州大道以东范围进行环评,在未通过环评之前,严禁施工,坚决制止违法施工行为。
    2、在环评过程中广泛听取民意,规划安装全封闭式声屏障装置。全封闭式声屏障装置设备在日本、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广泛使用,目前在国内很多城市的市政建设中已安装此设施,比如南京市惠民三期跨线桥、北京地铁5号线部分路段、合肥地铁3号线南段高架线等,使用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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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3 09:04:30 |只看该作者
您好,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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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3 13:10:10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环保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我们百姓民意的重视。从2012年12月到2014年1月这一年多的上访投诉中,我们上千名业主辗转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只有环保局热情接待了我们,认真听取了我们的诉求,并进行了书面答复,非常感谢你们!现在我们已经确认“陇海高架安平路段未经环评违法施工”的事实,但至今,施工方仍旧继续违法施工,我们业主多次下楼和施工队交涉,但每次就像打游击一样,我们交涉,他们停工,我们一走,他们马上又动工,业主们已经疲倦不堪。恳请环保监察执法支队能认真履则,对违法施工现场实行查封,责令停止施工,还民安宁;恳请环保局尽快对该项目进行环评,认真听取民声,我们百姓感谢您!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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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3 13:11:31 |只看该作者
恳请环保局执法队伍出面查封违法施工现场!恳请你们为百姓做主!!恳请,恳请,恳请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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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3 22:30:05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恳请市环保局对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恳请你们了,我们真的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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