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到未确认,也能被开具处罚决定书吗?还是异地交警队开具!
关于交通处罚决定书的问题!
我于1月20日,到位于郑州南三环的车管所进行审车,审车钱需要处理违章处罚,我查到,我的三次违章,违法地点均属于郑州市辖区,两个电子警察,一个违章停车,都属于非现场执法,但是目前在车管所查出的信息是,都在2013年6月4号已被荥阳交警大队开具处罚决定书,由于逾期未缴纳,我还需要多交一倍的滞纳金。
我就奇怪了,这些非现场执法的处罚,不是可以在审车之前,一起交纳吗?之前我从未去交警队开具过处罚决定书,更是没有去过荥阳,为什么就被荥阳交警大队给开具了处罚决定书了呢?
没有我本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也能开具这个处罚决定书吗?
补充内容 (2014-1-24 12:54):
不好意思,上传图片,没有选择好,多传了一个,但是论坛似乎没有提供删除的功能,希望见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