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教体局答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河南省教育厅于关于2012-12-28 下达了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里面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但商城路新华蓝天幼儿园每期开学都收高额的书本费,孩子得到的却是薄薄的几本幼儿书籍,这样合理吗,太暴利了。请给予答复。”
二、调查经过:
收到该信件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赴该园就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把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三、调查结果:
网友反映的“新华蓝天幼儿园收高额书本费有依据吗”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新华蓝天幼儿园位于商城路222号,有1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420人。2014年春季学期,该园为老师配备了教学用书及教材,没有为幼儿配备教材,幼儿家长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到幼儿园购买幼儿用书,书的品种有渗透五大领域,快乐数学,快乐阅读及快乐手工等,书费共计150元/套,购书幼儿76人。
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我们对该园做出以下处理:
1、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现责令该园立即退还幼儿家长所收书费;
2、责令该园向家长道歉;
3、责令该园认真学习《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感谢您对管城回族区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对我们进行关注和指导。谢谢!
主管领导:刘喜红 联系电话: 66335551
承 办 人:柳玉红 联系电话:66336650
邮编编码:45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