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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几年不和教师签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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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5:51: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自2003年起每年招聘一批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教师担任辅导员工作,十几年来从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很低,同岗位工作人员严重不同酬。工作多年的外聘辅导员迄今为止,得不到任何保障。多次找学院领导、人事处领导协商,均互相推诿,无果。
    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不仅明目张胆的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对工作多年的外聘人员宣称没有编制,却偷偷摸摸解决很多关系户的编制,其中有些人甚至不在学校上班。
上述情况属实,请领导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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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2 10:48:35 |只看该作者
请你留下 联系方式,或请加qq37991699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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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12 10:49:16 |只看该作者
您好,请留下联系方式,或请加qq:37991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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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13 16:12: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几年不和教师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举办、郑州市教育局主管的地方高等学校。办学注册地:荥阳市豫龙镇赵家庄。
      学院现有事业编制439个,在编教职工426人。聘用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教学辅助人员共计28人。其中,学生生活辅导员10人,图书管理员10人,教学设备管理员4人,网管中心管理员4人。      
       1、关于“十几年来从未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一直以来,学校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的人事政策为教职工办理各项手续,确保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合理。
       2003年至2005年在郑州市机电学校时期,学校聘用了一批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从事中专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学校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书。在协议书中约定了劳动者与学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约定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发放办法。来信反映不签劳动合同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付材料1)


      2004年学校升格为高等学校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七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原来作为中专生辅导员的人员已不符合上级要求,学校多召开会议,向原来中专时期招聘的辅导员说明情况,让他们自由选择出路。其中绝大多数同志选择了离开,截止2014年3月,现仅有11名同志留了下来,作为生活辅导员,继续在学校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2、关于“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问题。学校在与他们签订的聘用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发放办法等内容,学校已按约定为他们发放了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在他们入职时已经明确了“三金”(当时包括社保、医保、失业)的缴纳办法。学校将应当由学校承担的“三金”费用随工资发放给劳动者个人(这可以从他们领取的工资表中得到印证),由个人到社会保险部门选择交费档次进行个人交费(由于学校是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在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办理。而编制以外的临时用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不接收编制外人员的社保办理)。        
      学校也很想为大家办些事情,我们曾多次请示过机关事业保险局的领导,他们让我们到企业窗口去咨询,我们向企业窗口的工作人员咨询并介绍我们学校的情况,告诉他们,我们学校虽然是郑州市市属学校,但我们的办学地点却在荥阳。他们告知我们,按照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管理办法,我们应当到荥阳市社保局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学校非常重视临时用工的社保问题。崔振兴院长多次与荥阳市社会保险局沟通,并将荥阳市社保局的局长请到学校,向他们介绍情况。学校在荥阳社保局开立了企业帐户。
      3、关于“工资很低,同岗位工作人员严重不同酬”
工资标准与发放办法在协议中已明确作了约定,协议中权利与义务是双方的。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感觉工资不合适或与劳动付出不相称,可以随时向学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其实,学校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办法,多次上调他们的工资,工资标准从2004年600元/月,调高至2014年的2368元/月(附部分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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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13 19:45:54 |只看该作者
以上人员(李阳)合同并不属于该贴所反映的03年04年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合同,关于社保以现金方式的发放、同工不同酬的约定与现行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另请出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28名教辅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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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14 08:54:27 |只看该作者
郑州教育 发表于 2014-3-13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关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十几年不和教师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

2000多一点的工资还包括社保实在是太低了?办不起学不办,也不能亏待人!
民工出去打工一天还能挣200元呢?
学校领导有点太黑了吧!

点评

我来说两句  不是学校没钱,也不是学校亏待教师,是学校从未把这些外聘人员当做自己的教师来看待,所以极尽苛刻  发表于 2014-3-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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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9 09:57:45 |只看该作者
每隔几年都会有老师忍受不了而离开和他们打官司 校方再封锁消息也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相信 问题一天不解决 就一直会有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虽然郑职院家大业大 但我相信他不能一手遮天 现在所有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 法律和正义会让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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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3-21 13:07: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大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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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3-21 14:32:45 |只看该作者
反映问题,都不要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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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3-21 14:47: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关注就是力量,聚集力量,期待着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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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3-21 14:56: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些问题其实很简单,有针对性的公开合同,例如上表中出现工资表中人员合同,特别标注的王慧娟的合同贴出来就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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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3-21 15:02: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三金”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做为一所公办院校应该有懂法的,可以进行咨询,当约定违法的时候约定还有效吗?错了就是错了勇于承认,尽量弥补才是当务之举,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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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3-21 15:03:12 |只看该作者
1、一纸协议就算“正式聘用合同”?郑职院也“太傻太天真”了吧。如果那些也算,现在找大家签合同算怎么回事?
    还有啊,您签了几年的“一纸协议”啊?一年还是两年?
    2、学校教工的社保在郑州开户,为什么给我们开到荥阳?为什么快一年都没有办好?为什么没有最大份额的公积金?
    3、2000多的工资也是最近才涨的吧,怎么不晒一下别人三四千给大家发1200块钱的工资,1200块钱还很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列出一栏“三金”,我倒想问下,这就算三金了?除去这些,工资还有几毛?
    4、还有啊,每年暑假其他教工都是全额工资,给大家只发500块钱算怎么回事?哦对了,好像按您所说,那500里面还有200块是“三金”呢。
5、外聘女同志休产假,没有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连可怜的工资也要克扣减发。
    6、不知道评文明单位的领导是否知道,这些算不算文明、够不够文明?
    7、还有尊敬的领导,不要再说什么“临时用工”了,别胡搅蛮缠了,这样只会更加有损您的形象,哪个法律条文规定,工作十几年的人的身份是“临时用工”?要找法律条文,每个人都会找,比你的更有力。请您一定看清了,社保、公积金只有用人单位交的才算。
   8、谢谢心通桥、谢谢关注的媒体,也谢谢教育局领导,让大家有冤的诉冤,有苦的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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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3-21 16:03:01 |只看该作者
表示关注!!!!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院更应该率先垂范,应该引导学生守法、护法,我相信广大教职工不会无理取闹,工资发放到位老师才不会没事儿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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