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有家个体门诊,开业至今十几年了,口碑一直不错,一般有个感冒发烧都爱到那里看病,效果好并且经济实惠方便,今日发热到门诊想打点滴结果医生告诉说近日金水区卫生局下达通知要求个体诊所不能开展消炎药的静脉输液。作为患者真心不理解其原因。这些个体诊所不就是为了方便群众有小病能在家门口就近解决吗?我们每天还要工作,难道以后有病还必须下班后再专程跑到医院去挂水, 十分不方便。而且医院看病花费也较大,并不能让人接受。我觉得金水区卫生局的这个做法很让人费解,虽然可能是出于对患者的考虑,但有没有更合理的措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