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郑州市物价局的高效率工作给料我们草民百姓答复!地下车位停车收费问题大部分问题清楚了还有两点不明白,一个是我们13万买了车位的,产权归业主,不适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再一个协议约定是霸王条款,不签就不给住房钥匙。停车卡押金没回答好,没有说明物价局调查的结果,到底有或是没有押金情况。现在让业主在举报一次,实际是物价局的官员们在推诿、不愿意得罪物业,或者是中间有什么隐情,拖一拖没人追究就算啦。其实很简单的事,让物业声明一下,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有的话就公开通知退回业主,没有的话一旦发现就重罚100万。看他说不说真话!物价局别打太极拳啦,你们心里最清楚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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