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三官庙街道华山路社区17名所谓的居民代表作伪证、妨碍司法公正、违法违规违纪!要求追究他们和指使他们作伪证的三官庙街道华山路社区违法违规违纪之责任!!
17名所谓的居民代表是:
1、户籍地址在伏牛路156号院、居住地址不详的谢东华;
2、户籍地址在岗坡路1号院、居住地址不详的李美英;
3、自称是岗坡路4号院3号楼居民代表的苏春玲;
4、自称是岗坡路5号院居民代表的李红玲;
5、自称是岗坡路5号院居民代表的师书平;
6、自称是华山路92号院居民代表的索双琴;
7、自称是华山路93号院居民代表的冯国秀;
8、户籍地址在华山路93号院的房红宾;
9、户籍地址、居住地址都不详的段胜琴;
10、自称是天天馨院居民代表的王玉枝;
11、自称是天天馨院居民代表的赵会琴;
12、自称是华山路106号院居民代表的王文萍;
13、户籍地址在中原区旮旯王村、自称是华山路106号院居民代表的李翠兰;
14、自称是华山路106号院居民代表、也是选委会成员的梁瑞英;
15、自称是社区居民代表、选委会成员的张子木;
16、自称是社区党员、也是居民代表的王秀兰;
17、户籍地址在泌阳县、自称是中原西路101号楼居民代表的孙明杰。
这17名所谓的居民代表是2009年5月三官庙街道华山路社区第三届换届选举中由居民选举产生的吗?都参加了2009年5月三官庙街道华山路社区第三届换届选举吗?都真的参加了2009年9月21日补选社区委员孙念勇和2010年1月4日罢免我社区委员职务的居民会议吗?都知道他们选举的主任付琦和委员余蕊、补选的委员孙念勇不是华山路社区居民,属于违法违规选举、补选吗?都知道他们罢免我的理由不合法、违规吗?
如果这17名所谓的居民代表真的参加了违法违规选举、补选和罢免,是不是违法违规违纪?
如果他们没有参加是不是作伪证、妨碍司法公正?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17名所谓的居民代表都是违法违规违纪!是不是应当追究他们违法违规违纪之责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