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访局:花园新村的郑州融元物业公司以前物业收费是0.32元/月、平方,现在出了一个公告:对业主进行了上调物业费的调查,50%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费上调到0.58元/月、平方。本小区无业主委员会,业主未予融元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在没有业主参与和监督的情况下,其公示结果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意愿,存在暗箱操作、伪造调查结果的行为。本人将此问题首先反映给郑州市物价局,该局回复: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此问题归郑州市房管局管理;后将此问题反映给郑州市房管局,该局回复:以《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此问题归郑州市物价局管理。两局互相推诿,不知此问题该有那部门管理?请信访局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