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棉纺东路的鑫苑国际花园小区内有一个对外营业的游泳池,由物业自己经营.我于2014年5月22日办了一张游泳卡(2000元80次,有发票),6月份物业就将
游泳池的经营权转卖给名门汇健身会所,七月份开始停业装修。
给出的解释是,卡里的钱仍然有效,等重新开业以后按金额办理名门汇的新卡。
(名门汇建立的是游泳健身一体的会所,一次消费100左右,,也就是本来我办的25一次的游泳卡,现在必须强行加到100元一次!!本来是希望趁着7,8月份暑假游泳使用,现在无法使用,还得另外强行加钱)
在广大客户的反映下,物业承诺退卡,苦等一个月以后,最后是不能退了,只能等开业以后转卡继续消费!
物业在明知道要转让经营权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提醒办卡的顾客,明显是一种欺骗侵权行为,望有关部门查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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