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薛店买房,开发商必须要求缴费,签字之后才能看房。(缴费项目燃气初装费2780,一年物业费:960,垃圾清运费:260,装修保证金1000)。请问这样合理么?这种霸王条款促使开发商不负责任。天途易居的已收房的业主遇到的种种问题至今没人解决。如何维权,请明示。《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开发商要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查验后再依据合同的规定办理交付手续。 还没有见到房子什么样就要交一年的物业费,还没有装修,就收垃圾费。且不燃气初装费该不该出,装的合格不合格,逼着业主交钱才给看房,天朝的法律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