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村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冶上村已列入市、镇合村并城规划,但是搬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原则上以村民自愿为主,同时也结合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要;如果确实不愿搬迁的,政府不会强制搬迁的。愿意搬迁的村民的房屋,可以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给予补偿。
对于买不起房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购房:一是尽可能协调冶上村委按照协议价执行,尽可能促使房价更加合理。二是适当安排小户型房源,满足购买力不足的群众需要。三是适当预留廉租房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