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9号院11号楼4单元60号住户石礼红。为配合拆迁项目顺利进行我已于2010年4月20日第一批搬出原住房,该项目是由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负责。该项目已开工4年于,至今未动工!我曾多次向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工期,至今没有给与有效答复。我们众多回迁户的安置问题都没有解决。 今年我通过报纸了解到,根据2014年10月14日颁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超过安置期36个月的补偿办法,“临时安置期限,多层建筑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不超过36个月。如果超过安置期限还未得到安置,安置费用则要适当增加。” 由此我于2014年10月16日向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拆迁安置费用增加的申请,对方至今没有答复,且态度恶劣。 我是一名残疾人,低保户,无正常收入,生活艰难,行动不便。一辈子攒钱置换这套房子却停工4年了无音信,想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也因出行问题搁置。今天希望政府能给与我们这个问题一个有效答复。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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