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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建誉峰无验收许可强制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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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17:20: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南阳路博颂路交叉口的昌建誉峰小区,合同要求2014年12月31日交房,现在该小区并没有取得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质量普遍存在问题,消防设施也不到位,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求业主先签字后看房,野蛮无理,强制交房,请政府主管部门尽快介入,制止该开发商的不法行为,维护广大市民业主的合法利益!
该开发商还给物业费制定了1.88元每平方每月的高标准,并对装修业主强行征收工人的服装、进出小区的门卡、消防器材等的租金,也请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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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1-4 14:11: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强制交房的问题,开发商在未达到相应的交房条件下交房,业主可以选择拒绝收房,延期违约金的赔付,应依据《合同》双方的约定处理。
       若开发商存在强制交房的行为,2011年10月12日后办理预售证的项目,购房人可以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投诉和申请调解,咨询电话:6788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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