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市事业单位有没有打破身份界限,还有干部工人之分吗?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如果已经按岗位设置计算工资,为什么和我同年考入事业单位工作,同科室,同岗位的一个同事工资却比我多四五百。单位人事说他是正规院校毕业有派遣证,是干部身份,而我是自考本科毕业,没有派遣证,所以是工人身份,所以比他少四五百,说是人事局就是这么定的。请问打破身份界限喊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有干部工人之分?还有就算我是自考本科毕业,依据河南省人事厅文件豫人才[2006]11号巜关于通过人才市场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大点:“毕业生到岗后,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见习、转正、定职、工资、工龄计算等执行国家关于同等学历人员的规定,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申报落户。”我应该就属于这个文件说的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请问,为什么我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呢?麻烦了! |